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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人使用(这样做,你会杀死自己的商标!)

本文阅读重点有下面几个方向:商标帮助侵权、商标被人使用

商标帮助侵权

知产首小捷

很多人认为,商标注册下来就没事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不然,如果商标使用不正当,就会失去商标专用权,等同于“杀死”自己的商标!那么,哪些行为会杀死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呢?

1.改变注册信息不变更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因此,在我们改变了商标注册信息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申请变更,否则面临撤销风险!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等构成要素的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

2.连续三年不使用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当我们的商标被提出“撤三”时,如果我们不能拿出有效的使用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在使用,商标则会被撤销!商标撤三制度的实施,是为了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如果我们的商标不打算使用,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3.商标到期不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一满,还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

商标续展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续展,商标100%会被注销,我们要留意商标的注册期限,到期及时续展,否则真的要和自己心爱的商标说“拜拜”了!

4.恶意抢注商标

《商标法》中明确了对摹仿驰名商标、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的处理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驰名商标所有人则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无限期追究相关责任,随时向商评委提出商标无效请求。

那些傍名牌、恶意抢注的商标,即使侥幸过关,在市场上也是昙花一现,一个好的商标,应该是独特、独具匠心的,用来表达企业的理念,摹仿驰名商标、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十分不可取!

总结

商标申请注册下来,可以说非常的不容易,我们要懂得珍惜。商标使用不谨慎,很有可能陷入商标失效的危机中。我们要提高商标意识,做好商标的日常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避免商标被“杀死”,别等失去后,才后悔莫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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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商标被人使用(这样做,你会杀死自己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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