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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碧商标侵权(名企纷纷抢注山寨商标:雷碧竟不是山寨!)

通过这篇文章,您可以了解到这些问题:雷碧商标持有人、雷碧商标侵权

雷碧商标持有人

知产首小捷

想吃“康师傅”,买到的是“康帅傅”;想喝“娃哈哈”,一看竟是“娃恰恰”;还有“奥利奥”变成了“粤利粤”……这样的事情真是数不胜数。

这种现象,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正牌商家来说,都实在是可气!

山寨商家可谓是丧心病狂,于是乎,正牌商家采用了“以牙还牙”的策略,纷纷抢先注册大批的近似商标。

例如: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阿里妈妈”、“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姑姑”等商标;老干妈注册了“老干爹”、“老干娘”、“老干爸”、“老姨妈”等商标;大白兔注册了“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等商标;可口可乐注册了“雷碧”!

显然,名企注册“山寨”商标也是无奈之举,那么这么多近似的商标注册的完吗?大白兔公司注册了那么多的商标,但是山寨企业还是想到了更近似的名字: 大日兔、大臼兔、太白兔、大白免……

即使名企并不能把所有的“山寨”商标都注册掉,可为什么他们还是要申请注册呢?

1.降低山寨企业出现的几率

企业一下子注册了这么多类似的商标,其他企业就少了模仿的机会,企业就降低了被山寨的几率。

2.更加有力的维权,避免了麻烦

例如:“雪碧”商标,如果可口可乐集团没有注册“雷碧”的商标,而另一个商家生产了“雷碧”,并且变化了字体设计,那么可口可乐不容易证明对方与自己的“雪碧”类似,容易产生麻烦。

(小编提醒:目前可口可乐公司并没有将“雷碧”商品投入生产,大家在市场上看到的雷碧还是山寨!)

3.避免被山寨商品影响,维护企业形象

商标法本身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商标法》采取“注册在先”的原则,而《商标法》第31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从维权角度来说 ,一旦商标被其他企业“注册在先”,再要维权,举证责任、诉讼维权成本就会很大,且诉讼时间比较长。在这诉讼期间,商品本身也会被“山寨”商品所影响,企业形象受损。

4.对恶意傍名牌行为的有效反击

注册山寨商标对大企业而言是一种现实选择,尽管可能会增加一些成本,但这些大企业需要更全面地去保护商标,这是对恶意傍名牌行为的有效反击,是企业商标保护战略的一种体现。

总结:

目前,很多企业采取了注册“防御性商标”的策略,就是在主运营的商标之外,再注册若干相似的商标。

在商标注册与管理还不够完善的今天,我们应该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加强商标的保护措施,“山寨”商标的注册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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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雷碧商标侵权(名企纷纷抢注山寨商标:雷碧竟不是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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