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要素如下:大疆为什么不卖无人机、大疆无人机厂家直销
高沃知识产权
无人机是当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不管在技术、产品、应用还是市场上,都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高速发展之下前景令人期待。
只是如今我国的无人机市场比较特别,几乎是大疆一家独大,不像别的产品可能市场上有很多竞争者,比如手机市场上有华为,苹果,三星等。
大疆在无人机领域的地位可见一斑,相信也令不少商家感到眼红。
就在不久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有家“深圳大疆机器人有限公司”在使用“大疆”企业名称及商标注册企业名,极容易造成消费者对“大疆”无人机产品造成混淆。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原来是一位名叫张顺某的人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注册了16家含有“大疆”名号的企业,例如:“深圳大疆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大疆无人飞机有限公司”,“深圳大疆航拍无人机有限公司”,“深圳大疆创新实业有限公司”等。
甚至,自2017年至今,张顺某名下企业还申请了60多件含有“大疆”等字样的商标。
对此,执行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当然,从张顺某的角度上来看,其对于“大疆”也早已布局多年,对此处罚表示不服并提起行政复议也是能够理解。
张顺某表示:他所注册公司名称为“大疆”“是注册地大鹏新区的‘大’、疆域的‘疆’, 整体意思包括‘有很大的疆域’的事实表述,和开疆拓土的朴素民族情怀……”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此案举行反不正当竞争系列案件听证会。
执法人员表示:“大疆”二字具有较高显著性,此案中的当事人将“大疆”注册为公司名称的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而深圳大疆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权利人已获得的“大疆”注册商标、名称注册时间均早于当事人注册使用“大疆”的时间,享有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且权利人“大疆”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经其长期使用,在无人机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大疆”二字与权利人建立了特定的联系,且“大疆”品牌在深圳为知名品牌。
当事人作为同在深圳的企业明知或应当知道“大疆”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的存在,却未进行合理避让,足以使相关公众误以为两者具有特定关系,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和误认,且当事人存续至今,其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
听证会最终裁定,张顺某将“大疆”等知名字号批量注册登记为企业名称,扰乱了注册登记秩序,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将从源头加强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营造深圳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商标沉淀着一个品牌的商业信誉、产品质量和服务,是企业品牌的象征。当一个企业的成功通过其商标表现出来,难免会令其他商家,尤其是同行业欣羡不已。
相信有不少商家想过,若是在自己产品上标上他人或与他人近似的商标,利润想必有很大的提高,并且还节省了一笔不小的宣传费用。
如此获利当然是简单方便,但此番操作无疑是违法的!商标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岂可轻易攀附!
最后也提醒诸位经营者,一定要及时申请商标,完善商标布局。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商标,以免投机之人搭起“便车”,令企业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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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部分内容整理自中国消费者报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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