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核心观点如下:根据现行会计制度,支付退休人员的费用属于企业退休人员
#会计实操问答分享#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是否属于应付员工工资的内容?福利费可以计入吗?
解答: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应付职工工资是指小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等相关费用,以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
小企业职工工资包括: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与员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其他费用。
退休人员已离职,不再为企业提供服务,其统筹外费不再属于企业应付员工工资的范围,也不能计入会计中的员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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