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把固定资产当成原材料入账了,并且在当月领用完,今年应该怎么调整呀?
购入时,借:库存商品–机床83185.8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10814.16
贷:应付账款–a公司
领用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成本83185.84
贷:库存商品–机床83185.84
解答:
看了您的会计分录,属于会计差错,需要进行会计差错的调整。
税务方面:由于机床的单价没有超过500万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如果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时没有做纳税调整,就变成了实际上的一次性税前扣除,税务处理就是正确的,税务方面反而无须进行更正与调整。
会计差错调整,需要先分析后调整。
一、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根据规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对于会计差错的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即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而是在发现差错的当期进行调整。
借:固定资产–机床 83185.84
贷:主营业务成本 (83185.84-累计折旧金额)
累计折旧(从2020年入账以来会计折旧金额)
二、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1.确认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机床 83185.8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3185.84-累计折旧金额)
累计折旧(从2020年入账以来会计折旧金额)
2.确认差错金额的影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次性税前扣除导致暂时少交的所得税)
说明:在进行跨年度会计差错调整时,需要特别注意分清楚企业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因为二者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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