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要素如下:epc工程总承包费用组成、epc工程总承包流程
原标题: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何计税?
文章摘要: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请参考: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
中税盟
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何计税?是兼营行为还是混合销售行为?其中涉及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业务需要分别计税还是统一按建筑服务计税?答:EPC工程(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这方面的计税问题,目前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参考以下税务局规定。
《福建2018年9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
16问:一般纳税人采取EPC模式(合同内容包含设计,施工及机械采购)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一般纳税人应根据具体项目分别核算缴纳增值税。其设计服务适用税率为6%;工程服务适用税率为9%,征收率为3%;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3%;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纳税人采取EPC模式(合同内容包含设计,施工及机械采购)提供建筑服务应根据具体项目分别核算缴纳增值税。其设计服务适用税率为6%;工程服务适用税率为9%,征收率为3%;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3%;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但一些地区存在不同口径按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具体执行请注意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问题解答(八)》
一、EPC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是视同一个总建筑安装项目计算增值税,还是分别按设计、采购、施工来核算,按兼营计算增值税?
答: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对一个工程项目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与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含义相似。纳税人与业主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从业主取得的全部收入按提供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深圳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之建筑服务税收政策问答》
19.建筑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EPC工程项目,应按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
答:根据《深圳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之一)》规定,应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陕西国税解答建筑房地产业营改增的20个实务问题》
问题5:EPC、BT、BOT、PPP等项目既涉及兼营又涉及混合销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EPC、BT、BOT、PPP等项目中,如果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且两个应税项目有密切的从属或因果关系,属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按纳税人经营类别不同,分别按货物或服务缴纳增值税。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兼营业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服务销售额并计算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河北省税务局
问:EPC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设计是一个单位,采购和施工是另一个单位,合同中对设计款、设备款、施工款均单独约定金额,且在同一个合同中约定,设计单位单独给甲方提供发票。请问,采购、施工的这家单位给甲方提供发票是按建筑服务开具,还是单独按不用税率开具发票。
答复时间:2020-08-12
答: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一)》规定:
十五、关于混合销售界定的问题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对于混合销售,按以下方法确定如何计税:
一、该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行为,这是与兼营行为相区别的标志。
二、按企业经营的主业确定。若企业在账务上已经分开核算,以企业核算为准。
(三)企业不能分别核算的,按如下原则: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文由财税评论电话(155-7832-9440)汪道平整理,仅供参考,以当地最新解释为准!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EPC总承包情况下,建筑企业作为总承包企业,既负责工程设计和施工,还负责设备采购和安装(设备从外部厂家采购)。请问:建筑企业的上述销售服务和设备这些行为是混合销售还是兼营?如果是混合销售,是否设计、建筑和设备均以建筑业9%(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开具发票?
答复时间:2019-10-28
答复内容: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请参考: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