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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 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文核心要素如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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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单次交易限值

原标题:根据《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_1

根据《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

一、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二、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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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 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链接:http://www.hzkqcw.com/gongsizhucedaiban/24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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