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总部在南宁,全国各地23家分公司!
南宁工商财税代理记账资质知产代办的老大

有纳税人咨询我208年3月份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将全年一次性…

原标题:有纳税人咨询:我2018年3月份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了当月工资薪金,导致多缴了20000多元的税款,现在

有纳税人咨询:我2018年3月份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了当月工资薪金,导致多缴了20000多元的税款,现在能够更正申报退回多缴的税款吗?如果现在更正申报重新计算3年期限可以吗?

特别提醒:

1.现在已经是2021年11月份了,你多缴的税款已经超过3年,超过了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得超过3年的规定。

2.现在更正申报重新计算3年是不允许的,只能以发现多缴税款前税款入库的最后日期判定。

3.实务中类似案例真的很多,因此建议纳税人一定要注意3年期限的规定。否则损失太大了,工薪阶层赚钱不容易,把国家给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合法用好。

网友迷茫的tiger:学习了[赞]

网友琻算盘财税:[赞]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有纳税人咨询我208年3月份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将全年一次性…》
文章链接:http://www.hzkqcw.com/gongsizhucedaiban/24796.html
本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分享到: 更多 (0)

南宁头部财税公司 总部在南宁!全国23城都有直营分公司!

联系经理1870775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