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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分几年摊销最新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除资产类支出以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开支、注册登记、差旅支出、办公支出、培训支出等,需计入企业开办费,在筹建期结束之后,进行摊销。
在筹建期间发生各项支出时,可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各项开办支出。当筹建期结束后,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开办支出的规模,选择合理的摊销方式。
筹建期间,发生各项支出时,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筹建期结束之后,如果开办费支出规模较小,企业可选择一次性摊销,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筹建期结束之后,如果开办费支出金额巨大,使用一次性摊销并不合理,企业需选择分期摊销,一般摊销期不低于3年。每期进行摊销,截止摊销期结束,长期待摊费用全部摊销完毕。分期摊销时,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分期)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分期)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开办费的相关规定存在不同,根据税法的要求,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低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注意进行纳税调整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5-0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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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不低于几年分期摊销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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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的开办费用应该各位新手们都了解,通常是在企业创办之初没有设立专门的账务系统的时候,需要记到“开办费”这个科目,那么开办费分开几年开始摊销?
开办费分开几年开始摊销?
答:企业的开办费用,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1、首先应参照执行“国税函[2009]98号”文件: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2、并请参阅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后可以税前扣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开办费分开几年开始摊销?我们阅读完之后,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当然也可以一次性进行摊销。如果你们对这个问题还有其他的想法,可以来与我们会计学堂老师来讨论!
开办费可以分几年摊销
新伟怕龙越会计准则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但税法要求自开始营业那个月起分三年摊销,因此做帐时按会计准则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
开办费分几年摊销分录
提点不同的看法吧:
开办费的摊销,会计法规定:在开业当月一次性摊销。税法规定:可在开业之日起,不超过的5年的期限内摊销。
实务上,一般是根据金额的大小,如果金额不大,就一次摊销。如果金额较大。可在5年内分期摊销。
开办费分几年摊销会计视野
个体户征税标准
对于从事个人经营的人来说,往往此类经营者是会被称为个体户的,他们是以个人或者家庭来进行经营的,那么个体户征税标准呢?
一、个体户征税标准
(一)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
(二)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三)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四)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对一些主要项目的扣除标准作了如下规定:
1、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但个体户业主的工资不得扣除。
2、个体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可作为开办费,并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3、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扣除。
二、个体户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小型服务业个体工商户营业额超过3万元才需缴纳营业税。财税[2014]7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2014.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也延长至2017年底。
三、个体户交税优惠政策
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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