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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是否可以免税

拆迁补偿款是否可以免税

拆迁补偿款符合条件的可以免税。

财税〔2016〕36号文件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3)第一条第37项“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规定,政府征用土地属于“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免征增值税。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符合政策性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这里“搬迁支出”指重置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及搬迁损失费用,不包括安置职工的费用,这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61号文规定的搬迁收入准予扣除安置职工费用,略有不同。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搬迁完成年度是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上述40号文规定了认定搬迁年度的标准是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也就是说从搬迁开始5年内,搬迁补偿款扣除搬迁费用支出和资产处置支出等,结余的款项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用获得的政府拆迁补偿款异地重建改良固定资产的支出可以从拆迁补偿收入中扣减,改良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也就是说企业改良的固定资产税前扣除两次,一是抵减收入,二是通过计提折旧扣除,但享受两次扣除的条件是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完成搬迁。五年后完成搬迁的,其搬迁或处置收入不能扣除改良固定资产,但可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规定,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报的,除特殊原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外,按非政策性搬迁处理。

《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利用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扩展问题一:拆迁补偿款,增值税免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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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涉税法律老师王巧。第一次和大家见面,是在2021年税务师涉税法律直播课堂上,也是这一年,让我感受到了来自天南海北的你们,是那么的热情,对学习充满了热忱和信心!\u003Cbr\u002F\u003E2022年的授课我缺席了,但学习的脚步没有缺席,我也和大家一样,在认真准备涉税法律课程内容。\u003Cbr\u002F\u003E原本,是想以一个最好的状态,与各位小伙伴们,在2023年涉税法律直播课上见面,共同见证大家更为努力、实现自己税务师梦想的一年,但是目前由于个人身体和家庭原因,经过综合考虑后,不得不向学堂总部提出不能授课的申请,所以23年的涉税法律课程我又要缺席了\u003Cimgclass=\

诗和远方,寻找会计的梦想\u003Cbr\u002F\u003E半年时光转瞬即逝\u003Cbr\u002F\u003E您和老师之间发生了哪些有趣的事?\u003Cbr\u002F\u003E快来圈子分享你和老师之间的那些事吧~\u003Cbr\u002F\u003E\u003Cbr\u002F\u003E【中秋谢恩师活动】\u003Cbr\u002F\u003E时间:9月8日-9月15日\u003Cbr\u002F\u003E扫码图片二维码参与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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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拆迁补偿款是否可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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