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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的我误区有哪些 专利产品的改进需不需要再申请专利

通过这篇文章,您可以了解到这些问题:对产品方法进行改进和完善应申请的专利类型、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和创新,也可以申请专利

对产品方法进行改进和完善应申请的专利类型

酷猫知产

文章转自公众号川师生活圈,大家都知道申请高企是对企业拥有的专利是有一定的要求的,不但是高企申请对专利有要求,随着现在大家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都会去选择申请专利,但是申请专利的过程中难免会因为自己提前没有做好功课而遇到一些误区,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盘点一下,关于申请专利会遇到的一些误区吧!

  误区一: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

  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

  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二: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三: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实用新型专利通常4-7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专利则需要1年多。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误区四: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五: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误区六: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无专人管理。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误区七:缺乏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

  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首先,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毫无目的地申请大量专利,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

  如果有想要申请专利的朋友,记得以上的误区都要记记清楚,以免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遇到,以上就是小编今天对专利申请的分享,如果喜欢小编的文章记得关注小编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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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申请专利的我误区有哪些 专利产品的改进需不需要再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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