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供本文核心观点如下:已签收和确认收货一样吗、商品签收后发现质量问题
知识产权律师马佰刚
现在很多电商都有这条规定:消费者签收商品,就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这一规定显然不合理,我如果不签收打开包装,怎么能知道商品是不是合格呢?这其实就是商家免责的“霸王条款”。
现在好了,从3月15日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实施,对这个“霸王条款”进行精准打击,直接规定:签收视为认可商品合格的约定无效。有了这个规定,消费者就有了更多的实惠。
一是咱收到商品后,可以放心签收拆封检查,不满意直接要求退货。
二是放心签收产品,不用再考虑自认商品合格的问题,对商品质量自己鉴别还是找机构检测,什么时候找商家解决,都自己定。
三是如果认定商品不合格,不但可以要求退货,还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普通商品要退一赔三,如果是食品不合格,要进行10倍赔偿。
虽然这次法律赋予消费者更大的权利,但老马提醒大家,同样也加大对了“碰瓷式”维权的打击力度。所以,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咱还是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守法经营,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