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核心观点提取:合伙企业无论是否向合伙人分配所得,均应按照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利益分配
练练在深圳
合伙企业所得税系列学习【三】
12月7日晚上学习巴特老师的【合伙企业所得税基础】第三讲划分与分配,正好练练要给A企业核算近几年各合伙人权益份额变动情况,即按合伙协议的约定,核算合伙人投资款、利润、利润分配、留存收益。
练练用所学的知识,对A企业进行划分与分配核算。在学习之前练练是没有划分这个概念,把划分和分配都当作利润分配了,有了划分的概念,把利润分配拆分成对权益的划分与分配。
现在就通过练练在实务中遇到类似的问题作案例,进行实操演示:
2018年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A合伙企业,一共投资100万元,其中甲投资80万元,占A合伙企业的总投资权益的50%,乙以技术投资,占合伙企业总投资权益的30%,丙、丁各投资10万,各占合伙企业10%的权益,由于4位合伙人都在处理合伙事务,所以合伙企业必须支付4位合伙人的保底报酬,同时4位合伙人约定企业有利润时,首先划分给乙,然后由乙返还给甲,直到利润超出30万以后,再按经营成果进行各投资人的权益比例划分。
2018年末A合伙企业营利80万元,其中30万元划分给乙,同时归还甲的30万元的投资款,合伙企业权益增加,划分到4位合伙人的权益可以通过表格显示,总权益增加到150万。
2019年合伙企业对留存收益50万元进行分配,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给甲、乙、丙、丁的金额为:25万元、15万元、5万元、5万元。2019年资产权益变为100万元。
举本案例目的是为了帮助理解权益的划分与分配,具体涉税处理可以看练练其他的历史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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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Lin 编辑于2021年12月11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台私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