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知识点归纳及重点:老板从员工账户过钱、私人账户进帐多了有什么后果
财税随笔
最近我遇到一个客户,很苦恼,他做的是商贸和服务两块业务,每年销售额2个亿,利润5%左右,但是由于绝大部分采购没有发票,因此,绝大部分的交易都是通过私人卡。最近国家严打偷税漏税的新闻让他彻夜难眠(网红主播被查),但是正常经营,没有发票企业将面临巨额税负导致我没法经营,我应该怎么办?
我们给到了以下几个建议:
第一:将所有的收入成本放到公司
优点:合规
缺点:获取发票会导致成本巨额增加,最终可能导致企业难以经营
第二:成立几十个个体户对外经营(核定征收,22年综合税率0.3%)
优点:能暂时缓解当下的情况
缺点:1、需要有几十个合作伙伴;2、属于灰色地带,国家不鼓励该行为,有随时被否定的可能性,避险嫌疑过于严重。
第三:成立几十个个体户加一个公司,公司主体对外经营,同时采购个体户产品(核定征收,22年综合税率0.3%)
优点:能暂时缓解当下的情况,相对第二方案更加合规一点。
缺点:1、需要有几十个合作伙伴,2、属于征收的灰色地带,国家不鼓励该行为,有随时被否定的可能性,避险嫌疑过于严重,3、税负高于第二个方案。
故事到这里,好像就结束了,我们也只能提供上述方案,貌似没有更好的解决方式了,然后就和老板聊起了家常,最后得到了一个和惊人的消息,老板的几个合伙人刚好是退役的军转干部。我们看到了一丝曙光。
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根据财税(2003)26号: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因此,我们得出了最优解:
方案四:两个军转干部股东分别成立一个贸易个体户和一个服务个体户对外经营
优点:完全合规合法,两个个体户均免征个人所得税,服务个体户免征增值税且只需要两个个体户。
缺点:贸易个体户需要承担增值税,该政策只有3年的时间。
当我们给到方案四的时候,老板两眼放光。
纳税筹划需要了解企业的方方面面,才能得到最优解,因此,找顾问做筹划尽量敞开心扉同时,个体、个独一定要真实经营,不要虚开发票。
企业经营一定要合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