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核心要素如下: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补充计提,跨年收回预提费用
彭怀文
咨询:税务局查补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该怎么办?
彭怀文回答:
税务局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跨年度检查,会计处理是需要明确企业实施的会计准则或制度。由于会计准则或制度不同,会计处理也不同。
一、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小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错误进行会计处理。
前款所称会计政策,是指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现状和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的变化,调整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资产的定期消费。早期错误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期和未来的交易或事项,或在会计错误发生或发现当期纠正错误的方法。
因此,企业发生查补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的,不需要区分情况,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1】甲方企业去年截至12月31日,账面上预提的三包费未使用100万元,次年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时遗漏纳税调整。次年9月,税务检查发现,企业所得税需缴纳25万元(税率25%)。
资料:A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1.确认应补税款
借:所得税费用 25万元
贷款:应纳税-应纳企业所得税 25万元
2.实际缴纳
借:应缴税-应缴企业所得税 25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 25万元
3.滞纳金或罚款
借款:营业外支出(实际金额)
贷款:银行存款
二、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制度》的,还需要区分是由永久性差异还是暂时性差异引起的。
由于预付费用,实际支出后可以税前扣除。因此,因预付费用而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相当于预付税,属于企业的资产,如预付款。
【案例-2】去年12月31日,B企业账面上有100万元未使用的三包费,次年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时遗漏了纳税调整。次年9月,税务检查发现,企业所得税需缴纳25万元(税率25%)。
资料:B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确认应补税款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元
贷款:应纳税-应纳企业所得税 25万元
2.实际缴纳
借:应缴税-应缴企业所得税 25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 25万元
3.滞纳金或罚款
借款:营业外支出(实际金额)
贷款: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