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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难道就不怕员工离职告他吗?)

文章划重点,请关注以下方面: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文章摘要:以我的经验来看,企业这一块的机会成本并不大,主要原因是:个人法律意识还是相对淡泊权益被侵犯以后不知道该找哪里仲裁也好,打官司也好,时间成本对个体来说比较大,有点得不偿失这里我要告诉大家,目前跟企业用工、劳动关系和工资社保争议有关系的部门一共有以下几个:劳动监察大队(执法机构)——企业任何明确违反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本人均可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他们依法责令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如果你想通过法律手段(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险的权益,必须符合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很多朋友一谈到企业违反劳动法,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就疑惑,难道公司真的不怕吗;

怕呀,怕的很!以我的经验来看,企业这一块的机会成本并不大,主要原因是:

个人法律意识还是相对淡泊权益被侵犯以后不知道该找哪里仲裁也好,打官司也好,时间成本对个体来说比较大,有点得不偿失

这里我要告诉大家,目前跟企业用工、劳动关系和工资社保争议有关系的部门一共有以下几个:

劳动监察大队(执法机构)——企业任何明确违反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本人均可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他们依法责令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劳动仲裁院(争议调解机构)——企业和个人在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个人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申请,由他们依法进行调解或裁决。人民法院(执法加调解机构)——因企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个人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的,个人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经济赔偿。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征缴管理机构)——企业不缴或欠缴社保的问题,个人可向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投诉,由他们责令企业补缴欠费。这里要注意:因为社保征缴渠道的变化,这一职能到底是社保经办机构的管还是税务部门的管目前还有争议,需待国家进一步明确。

因为这几个机构之间针对劳动方面的职能几经变化,我自己对这几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也有些模糊,可能描述的不准确,这里只是希望给大家建立一个基本概念,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共同进步!

说实在的,社保一二线城市还是十分重视的,监管力度比较强。地方小城市私企…普法率低,懂得也少,大都搞不明白,也没有这方面意识。不过企业要想做强做大,人才是关键!

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对应的劳动法规定: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员工办理社保如何维权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要求为员工办理社保缴纳的,员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想通过法律手段(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险的权益,必须符合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

很多朋友一谈到企业违反劳动法,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就疑惑,难道公司真的不怕吗?真的不担心员工离职告他吗?不,企业肯定怕!既然怕,为何还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呢?因为企业有机会成本!接下来我们来算一下企业的机会成本的这笔账,就知道为什么公司仍然热衷于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了!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一、我们先设定下前提条件,用保守的算法!

假设这家企业有1000名员工,假设员工的平均月工资是4000元,应该按照4000元缴纳社保,但公司没有缴纳社保。

一家公司基层员工的离职率,每年平均离职率在10%左右,如果碰到高的,20%也有可能。我们就以10%算。

那么每个月平均有100个人离职,同时又会招聘补充100人,一年下来流动离职的员工总数,大概是1000人次。我们就按500人次算,而其中工作一年左右离职的人最多。

二、月工资4000元,公司要缴纳多少社保?

我们按公司承担15%的比例来算,实际上有的地方高于这个比例,那么一个月就是600元,一年就是7200元。假设当年离职的500人当中,有200人是工作满一年后离职的,那么这部分钱就节省了144万。那么剩余300人,就算平均一个人工作了3个月,那么就是300人*600元*3个月=54万。加起来就是198万。也就是一年公司可以节省198万的社保费。况且,可能还有工作2年、3年以上的员工离职。

三、假设一年内有一定员工去投诉补缴,公司要承担多少成本?

因为大部分人是主动辞职的,所以基本上不会因为社保问题去投诉的。那么就算一年离职的人员当中,有10%的人投诉,这个比例已经很高了,也就是500个离职的人当人中有50个人去投诉,那么有20个人是补缴1年的,那就是20*7200=14.4万,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一年总共26万(实际要不了那么多),剩余30个人补缴3个月的,就是30*1800=5.4万,滞纳金2.43万元,加起来就总共是48.23万元。

也就是说公司只要花费50万元,就可以节省148元的社保费用!况且,并不是每年都有员工去投诉补缴的,实际上,一年能够几个人去投诉补缴就算不错了。

四、有员工因此要求经济补偿金,公司承担多少成本?

一个员工工作一年的经济补偿金就是4000元,就算员工以此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那么也就在上面说的社保补缴费用的基础上,加4000元。但一家公司一年能有多少起劳动仲裁?很多人没这个时间耗费。就算有100个人仲裁,一人4000,总共40万,那么公司还能节省128万的社保费用!

况且,有那么多人会被迫离职主张经济补偿吗?大部分人都是辞职后,赶紧找下一份工作。

五、唯一成本大的就是发生工伤和工亡!

因为没缴纳社保,企业就要承担所有的费用。而我们知道,一个企业,几年都不一定出现一次工伤,就算出现工伤,大多就是10级和9级的比较多,因为员工工资只有4000元,那么大概总费用算下来15万就差不多了。就算一年出现2-3个工伤,公司一样能节省很多钱。况且,一年能出现一个工伤就很不错了,如果出现2-3个,那就要被相关部门处罚了。

而工亡则赔偿比较高,光基础赔偿金都要84.7万,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就算100万,就算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就算100万,公司仍然还有剩余。但发生工亡的的概率,几年都不会有一次。

通过以上看出,你就知道为什么企业明知道不缴纳社保违法,却仍然想办法不缴纳社保了吧?并不是不怕员工离职后高,而是机会成本高,整体算下来,公司还是能节省不少钱。

首先我要说的是,不为员工交社保的公司,不是好公司。

我国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企业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当依法为员工来购买社保,购买社保是企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拒绝为员工购买社保。

假设如果所在的企业不给员工来购买社保,并且员工进行有效的举报,会怎样?如果一旦企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么就可能会面临税务部门的罚款,这个做法是得不偿失的。所以作为企业来讲,千万不可以以身试法。

作为员工来讲,有的企业会跟员工签署协议,说是员工主动放弃社保,这是没有用的。如果说员工自己主动来放弃这样的一个社保,那么它也是一个无效的行为,所以说这样的做法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合作关系的,必须要按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难道就不怕员工离职告他吗?你所提到的这个问题确实是有可能,但是对于真正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的员工,他的这个意识并不是那么普及,也就是说很多员工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全面,所以说很多员工即便是工作单位不给他们交纳社保,也不会出现这种直接去告企业单位的情形。

当然这个问题呢,我认为应该首先还是通过企业单位自觉的来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比较恰当的,而且通过社保税改以后呢,企业单位想要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形,可以说难度又变大了,那么对于企业单位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因为将来如果真是有员工通过法律途径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企业单位最终付出的结果,不但要正常承担,员工的个人交费,同时还需要承担滞纳金的缴费。

那么实际上自己所缴纳的这个社保待遇很明显是偏高的,为什么呢?因为正常的交费是一部分滞纳金的费用,可能又是一部分,那么企业单位所付出的这个用工成本就会变得更大一些,所以说正常的交费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来说是比较有利的,假如说真遇到员工去告他的情形出现的话,那么企业单位是得不偿失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怕,是不可能的。因为构成怕,要有一个前提——知道后果。但是在现实中,大部分公司老板都不知道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会有什么后果。甚至很多在单位负责社保的HR,在这方面也一知半解。再加上大部分员工在“劳动权利”方面,维权意识淡薄,所以才会导致大量的企业,在员工社保方面任意妄为。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会有什么后果?

1.企业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未给员工交社保,或者不按时缴纳社保,都构成违法行为。

2.要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切莫以为这是一笔小数目,今年4月份我们一家客户破产,最后欠员工工资25万多,补缴的社保和滞纳金居然有10多万。原因在于一位员工的工资可能不多,社保也可能不多。但是员工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要补缴的社保金额就很恐怖了。

3.员工可以企业不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从《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不支付这笔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此申请劳动仲裁,最高可获得2倍经济补偿金。

备注:劳动仲裁有效期为一年,在自己知道企业没有为我们缴纳社保时,要及早提出,切莫过了有效期。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要怎么办?

1.需要这份工作,悄悄举报

首先企业不交社保,劳动仲裁庭是不会受理的,这不属于劳动纠纷。员工要企业交社保,得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现在社保费由税务局征收,所以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向税务局的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税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社保费用。

2.不要这份工作了,举报+经济赔偿

先以此为由,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再要求企业赔偿经济补偿,并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如果企业不同意,可以同时申请劳动仲裁,并向税务部门举报企业不交社保的行为。

总结:

企业不给员工交社保,是违法行为。如果被举报,企业需要补缴所欠的社保,以及滞纳金。这可能会是一笔很大的支出,严重的会危及到企业的现金流安全。企业之所以敢不给员工交社保,大多数情况,是企业真的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作为员工,遇到企业不交社保,不要无奈。我认为在入职时就清楚知道,企业不给员工交社保,就要考虑清楚,如果接受这份工作,后面就不要再计较,我觉得这是一种契约精神。如果不接受,就果断放弃这份工作,不要纠结。

如果后面企业因各种原因,突然不给员工交社保了。我认为大家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企业协商解决,或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一般企业都不怕,虽然法律法规有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但是也很多企业还是敢,不帮员工买,为什么?因为他知道员工大部分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

那怕懂法,起诉成本高,时间久,一般人根本耗不起,就像我现在的公司,东莞一个窗帘厂,还是上市公司,就不帮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也没有人告他,大家也知道有法律规定必须买,但是却没人告他,因为大家都知道你告了他,你肯定就做不下去了,再加上你告他,你还不一定赢,你要请律师,而且你还会失业,起诉时间又久,根本没人耗得过他,再说他一个上市公司,难道没有帮员工买,住房公积金处不知道吗?只是你不投诉他们不管而已

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企业不怕员工的原因,因为你这底层员工根本没有这个实力

谢谢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题主的问题是问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难道他们不担心员工离职告他们吗?

我的答案是:他们不怕,不然就全部都给买了。

购买社保不是法定业务吗?为什么他们不担心被告呢?其实啊,里面存在很多猫腻的。

任何劳动者去检举揭发企业的不法行为都是要经过一系列过程的。分别包括仲裁、法院一审、法院二审,因为企业对结果不服可以上诉,这样一波操作下来,请问还有多少劳动者的时间能够这样消耗。

结果是企业肯定会输,他们也知道肯定会输,但他们就是要让劳动者无法追究下去,最后不了了之最好。

判定企业输了后,企业直接面临的就是赔偿。劳动者是把这笔费用挣回来了,但大家有没有想过,为挣回这点东西,大家付出的直接经济成本与间接时间成本有多少呢,如果一开始就用这个时间来上班挣钱,会不会挣回来的钱比你争回来的钱更多呢?

所以很多企业就是看中这一点,清楚能够给他们死磕到底的就不多,同时也警告大家不要动这个歪心思,所以就更加助长的企业的嚣张气焰。

所以最后的结果是,题主如果遇到这样的工作,直接赶快离开吧,找一家让自己放心并遵纪守法的企业上班吧,这样大家都省心。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果大家有什么不同意见或者建议,欢迎通过评论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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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分析分析,不用很多长篇大论,很简单你就明白了

第一,这样的企业,存在一个侥幸心里,他们在赌,员工是不懂法的,

第二,就算懂法,在维权的过程中,会比较麻烦,主要是流程和时间上比较麻烦,不是一时半会能搞下来的

第三,很少有人能坚持搞下来,很多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有很多人,是怕麻烦,就不去弄了,

第四,很多行业有相应的HR群,这些可恶的HR,真不知道是公司是他们家开的还是怎样,他们比老板还上心,在HR群里,私自讨论应聘人员,只要你是在这个行业的,你今天去这家公司面试,基本你的简历就会被发在HR行业群里,然后其他人也看得到,实际上,你如果去告公司

这些所谓的HR就会在行业群里面公布出来,会导致你在行业混不下去,因为只要稍微有问题的公司,都不愿意招会去告公司的人。

但是说实在的,这个,你可以在仲裁的时候,或者诉讼的时候,一起提出来,如果存在行业诋毁的,你可以继续起诉他们,只要你有相应的证据就行。

希望能帮到你

第一他不怕,第二员工也不去告告他!因为很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都是为了多要现金!从交社保的,交社保他就不干!他们私下有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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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劳动法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难道就不怕员工离职告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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