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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一次性劳务报酬如何预缴个人所得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这篇文章知识点为您总结归纳如下: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增值税、劳务报酬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增值税

文章摘要:适用税率表如图:举个栗子:小明帮着一家公司翻译外文,取得了12万元的劳务报酬,这笔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2018年的计算方式,个税=(120000×80%)×40%-7000=31400元2019年按次先预扣预缴计算个税=(120000×80%)×40%-7000=31400元若是2019年不考虑其他所得与其他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应纳个税=(120000-120000×20%-60000)×3%-0=1080元这种情况下,小明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会得到退回的税款30320元,是不是感觉一下子省了好多钱~新个税法后,有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的纳税人,切记要在纳税年度结束后参加汇算清缴,如果有退税的情况,税务局会将之间多扣的税款退还给大家的;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公式:1、收入低于4000,应纳税款=(收入-800)*20%2、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款=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说明:案例1: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2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2000-800)*20%=240元案例2: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6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6000*(1-20%)*20%=960元案例3: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70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70000(1-20%)*40%-7000=15400元值得注意的是:1、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前,多个省市发布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显示: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由款项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何预缴,大家都回答的差不多了,我来回答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如果不属于小额零星支出的话,需要发票,作为劳务报酬的支付方,需要注意的点很多,经过我的分析,大致需要关注以下几点,请耐心看完我的回答!

1、支付劳务报酬要不要发票?

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比如,找个临时工搬个东西、修个空调、别人给介绍个业务,给点介绍费等等,那要不要发票呢?按照增值税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单次不超过500元,那是小额零星支出,只需要注明对方身份信息、劳务信息的收款凭证就可以,不要发票,否则的话是需要提供发票的。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所以,收取劳务报酬方应当去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2、支付劳务报酬时,要不要扣个人所得税?

很多人认为,对方已经去税务机关开开发票了,税肯定是交过的,其实不是这样的,对方代开发票的时候只交了增值税和其他税费,个人所得税是由费用的支付方来代扣代缴的,如果你细心的话,会看到,对方代开的发票的备注栏内有“个人所得税是由费用的支付方来代扣代缴”字样。

所以,在支付劳务报酬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的话,支付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可以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按哪个金额怎么扣个人所得税,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

很多财务按支付的劳务报酬含税金额来扣个人所得税,其实是错误的,应当按照不含增值税金额来扣,比如:我公司支付给个人一笔佣金10300元,那么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10300/(1+3%)=10000元,应扣缴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4、如果连续支付,个人所得税怎么扣?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取得同一个项目的连续劳务报酬,应当以1个月为单位,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比如:我公司找了个临时工,一个月付给他5次劳务报酬,一次800元,那么,应扣个人所得税为4000*(1-20%)*20%=640元;

我是财税小青年,希望我的回答能为您提供些许帮助!

一、劳务报酬所得使用比例税率:20%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时;

1、应税所得额在20000元以下时,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2、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时,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对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

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30%速算扣除数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速算扣除数7000

在当今社会斜杠青年挺多的,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会涉及到劳务报酬。

根据今年新的个税法,如果取得劳务报酬,那么要先进行预缴,然后在第二年的3月到6月进行汇算清缴。

1.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1)预扣预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应纳税所得=收入-费用

如果收入≤4000,费用为800元。如果收入>4000,费用按20%计算。

比如:小李在A公司取得劳务报酬10000元/月。那么在进行预扣预缴时,在A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10000*80%来计算的,即8000元。

(2)预扣预缴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劳务报酬累进税率表。

接上例:在预扣预缴劳务报酬的所得税时,按照8000*20%=1600元。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汇算清缴可能退税。

由于有汇算清缴的存在,并且可以计算基本费用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较之前单独计算劳务报酬而言,可能会出现退税的情况。

比如,之前取得的10000元劳务报酬,那么可以按照10000*(1-20%)-60000来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这个时候由于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无需纳税,可以退还已经预缴的1600元税款。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退税的,补缴的情况也有可能出现。比如,有工资薪金5元/月,一次性劳务报酬5万,

那么在预缴环节,工资薪金交税为71090元,劳务报酬交税为10000元。

在汇算清缴环节,需要纳税为85692元。

那么85692-71090-10000=4602元。

(2)劳务报酬的时间安排。

由于汇算清缴可能存在退税的可能性,如果一次性劳务报酬奇高,那么可能会交较多的税。现在汇算清缴的时间是每年的3-6月,因此,劳务报酬发生的时间会决定税款占用资金的时间,提供劳务者需要做好合理安排。

(3)个税缴纳的问题。

以前在税务代开发票的环节就代扣了个税,现在很多地方都不再代扣。那么需要提醒相关单位,做好代扣代缴的工作。对于个人来说,交税也是一项义务,可能影响个人征信,所以,也要按规定来进行缴纳。

总的来说,汇算清缴可能让很多人劳务报酬税率降低。个人要做好预缴和汇算清缴工作,诚信纳税。

一次性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预扣预缴,年度终了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增值税及附加等在代开发票时缴纳。

劳务报酬所得不仅涉及到个人所得税,还涉及到增值税及附加。

一、增值税及附加。

1、增值税。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3%。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征收增值税。在实践中,各地一般均以每次500元为界,判断个人代开发票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至于个人能否享受月收入额低于10万元或季度收入额低于30万元免缴增值税的政策,各地的规定也不一致,有的地方在个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之后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例:个人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5万元,再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需要现场缴纳的增值税=150000/(1+3%)*3%=4368.93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如果缴纳增值税,则需要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7%(城市)、5%(县城、镇)或1%(其他地方)计算,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3%计算,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2%计算。

按上例:应缴增值税4368.93元,则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基数,:

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4368.93*7%=305.83(元)

应缴教育费附加=4368.93*3%=131.07(元)

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4368.93*2%=87.38(元)

二、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支付单位预扣预缴税款。

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款项时按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不再代扣代缴。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适用税率为20%-40%。

2、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人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三、如何降低税负。

劳务报酬所得,如何降低税负,可能是很多人都很关注的一个话题。降低税负的主要途径是改变收入的实现形式,将劳务报酬所得变为经营所得。

1、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计税率,因此在理论上经营所得税率有低于20%的可能性。

2、经营所得,月营业收入低10万元或季度营业收入低于30万元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同时,个人所得税一般可以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一般在2%之下。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公式:

1、收入低于4000,应纳税款=(收入-800)*20%

2、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款=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

案例1: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2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2000-800)*20%=240元

案例2: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6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6000*(1-20%)*20%=960元

案例3: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70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70000(1-20%)*40%-7000=15400元

值得注意的是:

1、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前,多个省市发布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显示: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由款项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公告信息,可查询当地税务局网站)

2、年度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个税税款

根据新个税法,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的综合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所以在一年一次的个税汇算清缴时,需要依法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不过2万的是20%,过了的是40%

2019年你取得一次性劳务所得是“综合所得”,如果当月只有劳务收入,那么打八折找税率计算税款。次年汇算清缴扣专项附加后退税。

如果有工资收入,打八折并入工资作为“综合所得”,扣5000扣社保扣专项附加,找税率,预交税款

个税改革后,这样的劳务所得如何计税呢?

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是一次性收入的,就以这一次性的收入,按次预扣预缴个税。如果是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总收入,按月预扣预缴个税。

计算公式为: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表如图:

举个栗子:

小明帮着一家公司翻译外文,取得了12万元的劳务报酬,这笔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2018年的计算方式,个税=(120000×80%)×40%-7000=31400元2019年按次先预扣预缴计算个税=(120000×80%)×40%-7000=31400元

若是2019年不考虑其他所得与其他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

应纳个税=(120000-120000×20%-60000)×3%-0=1080元

这种情况下,小明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会得到退回的税款30320元,是不是感觉一下子省了好多钱~

新个税法后,有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的纳税人,切记要在纳税年度结束后参加汇算清缴,如果有退税的情况,税务局会将之间多扣的税款退还给大家的。

最简单省事省钱的办法由用工单位出具用工说明带上自已的身份证去属地税务局开具劳务发票,税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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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劳务报酬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一次性劳务报酬如何预缴个人所得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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