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要素如下:股东未实缴注册资本、有限公司 股东未实缴
文章摘要:如果股东没有这个钱,还想公司成立时一次性完成5000万的注资;在认缴制下,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要求,这么大额的注册资金,如果股东本身没有,也不是启动公司所必须,而要求一次性实缴,大概是身体某个部位喝水喝多了;
看你的提问,估计手头没有5000万。
如果没有法律法规要求,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在公司成立的时候把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吧,除非你很有钱,有足够实缴的钱,或者能够借到足够实缴的钱。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根据章程的规定,逐步实现实缴他不香吗?
1、法律法规要求。这种情况下,股东们也大都知道这种情况,要么股东有钱,要么股东借来钱承担利息费用,在公司注册时一次性注资5000万。
2、即使是法律法规要求实缴,但要求注册资本必须是股东自有的,不能是借的。这个就看股东资金实力了,或者没有这个实力,在注册时弄成有这个实力。
3、法律法规不要求,股东自己愿意。
股东若有这个钱,那好说注资就是了。
如果股东没有这个钱,还想公司成立时一次性完成5000万的注资。那只能拆借短期资金了,只能短期,时间长了资方不会借给你,而且你也付不起利息费用。这些拆借的资金,利息比较高,每天的利率在千分之几到百分之一左右。注资时,资方控制账户。验完资后,资方把款项转走,给股东营业执照、章等。
如果没有这么多资金,但是又必须实缴的话,可以找垫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