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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股东权利(是否持股最多,就能拥有公司的实际经营控制权?)

文章划重点,请关注以下方面:公司股份控制权规定、股份制公司股东权利

公司股份控制权规定

文章摘要:2.《AB股权计划》,一般很多互联网公司创始股东都会那B类股票,而B类股票的投票权一般是1:10的表决全力,而A类股票的表决权一般是1:1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互联网公司的大佬们股份虽然很少,但依然可以牢牢的掌握企业控制权3.《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以华为公司为例,任正非先生就掌握一票否决权利,而控股方是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但显然经营权及实际控制人是任正非先生;2、入股股权比较均匀,最高股权比例和其他股权比例相差不大,这个时候持股最多不一定就能拥有公司的实际经营控制权,需要靠股东会决议或公司章程来规定;

持股最多,并不一定拥有公司的实际经营权控制权。

一、股权比例与表决权一致

1、这种情况下,如果持股比例超过2/3、1/2、1/3(最大股东),一般认为拥有公司的控制权。超过2/3是绝对控制,超过1/2是相对控制,超过1/3是安全控制。

2、入股股权比较均匀,最高股权比例和其他股权比例相差不大,这个时候持股最多不一定就能拥有公司的实际经营控制权,需要靠股东会决议或公司章程来规定。

同时还要考虑,是否有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授权委托投票协议等。

二、股权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一致

股权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一致,就是同股不同权。

这种情况下,股权比例是次要的,主要看表决权的比例。至于表决权的比例如何确定,就要看股东间的协议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了。

如果约定,某个拥有10%,甚至1%的股权的股东,但其表决权的比例为70%甚至更多,那么就实现了对公司的控制。

同股不同权,只能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

若股东之间或者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原则上是这样。存在例外情形,比如同股不同权AB股,A股和B股的每一股份享有的表决权不同,如京东的股权就是这种模式。

当然不是,就算同一个公司内,股票跟股票也不一定百分百一样。比如有的公司分aB股,A股每股投票权可以投10票,B股只能投一票。

这个得公司是实行同股同权,还是同股不同权制度。同股同权,很好理解,是指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一样的权利。这种情况就是持股最多,就拥有公司的经营控制权,在中国,大多数企业都是实行同股同权。当然也有例外,最典型的公司就是京东和小米,这两家公司实行同股不同权制度,也就是市场上常见的AB股制度(双层股权结构制度),美股、港股、科创板适用。AB股制度下,发行的股票具有如下三个特点:股票分为两类,每股对应的投票权不同。这些公司发行的股票一般分为A类普通票和B类普通票,两种股票的持有人不同。持有A类普通股的一般是公众投资者,B类普通股的一般是创业者、高管、公司员工与早期投资人持有。两种股票不能随意转化。一般A类普通股的持有者无法将A类普通股变成B类普通股,而B类普通股经过一定的程序或者直接转让,自动转化为A类普通股。京东的AB股制度是这样设计的:①普通股分为A类和B类两类,刘强东持B类,每1股拥有20票投票权;其他投资人持A类,每1股拥有1票投票权。②A类上市交易,B类不上市交易。③A类在任何时候均不可以转换为B类;B类可随时自由转换为A类。④B类转让给非联属人士(联署即直系或其控制的实体)时,则自动转换成为A类。⑤当刘强东不再担任京东董事兼CEO或其他特定情况时,其持所有B类将自动立即转换为等量的A类。⑥A类及B类就所有呈交股东投票的事项一并投票。普通决议,出席的简单多数通过,特殊决议,出席的2/3通过。小米集团的招股书显示,XiaomiCorp采用AB股架构,A类股拥有10票,B类股拥有1票投票权。在AB股结构下,雷军的31.41%的股份中有20.51%的A类股,加上其10.9%的B类股,雷军的投票权达到了55.7%,再加上委托投票的2.2%,雷军实际拥有公司57.9%的投票权。林斌的13.33%中有11.46%的A类股,加上1.87%的B类股,根据A类股的投票规则,林斌拥有公司30%的投票权。这样一来,雷军的创始团队则拥有公司超过87.9%的投票权,可以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

1:对于股份公司来讲知,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一切大事都要通过投票来通过,当然你的持股比例越高,道话语权也越大。而具体控制公司实际操作的版比如说董事会的选举换届都是有规定的;2:大股东的增持减持股票是要事先报备的,不是权你私底下随便买的。

不一定。比如以前马云之于阿里巴巴,他的投票权是最多的,实际经营控制权在他手里。

您好,持股最多也不一定会拥有经营权。因为经营权和股东大小没有必然的联系,与特殊制度安排有关。比如影响经营控制权的协议制度有:

1.《投票委托协议》,只要股份不占到67%的绝对控股权,就可能小股东联合表决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来进行表决来影响经营权的转移。

2.《AB股权计划》,一般很多互联网公司创始股东都会那B类股票,而B类股票的投票权一般是1:10的表决全力,而A类股票的表决权一般是1:1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互联网公司的大佬们股份虽然很少,但依然可以牢牢的掌握企业控制权

3.《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以华为公司为例,任正非先生就掌握一票否决权利,而控股方是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但显然经营权及实际控制人是任正非先生。

4.《公司章程的特殊约定》,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可以有大股东委派董事,也可能不按股份多少来委派董事席位,如果创始人在公司章程里进行了特殊约定,就可以用较少的股份达到控制并经营公司的目的。

等等还有其他的一些办法,希望对您的提问有所帮助

51%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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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股份制公司股东权利(是否持股最多,就能拥有公司的实际经营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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