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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可以开专票吗(个人开劳务发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有什么法律依据?)

为您推荐文章知识点:劳务发票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可以开专票吗

劳务发票的个人所得税

文章摘要:总之,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其发票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年终按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第二种,找中介或者自己懂得操作也行,到税收优惠地(有的地方税局可以办理,有的地方不给办理,因为人家不差钱[笑哭][笑哭]玩笑话了),先办理临时经营登记,然后和接收发票的单位签个合同,合同注明是做什么的,最好不要提劳务的字,当然,本来就是纯劳务的也就只能写劳务费了,比如,个人的安装劳务,做为经营者就是安装工程了,个人接活一般也没有合同,那么开票就要把合同补上,然后拿着合同和身份证去税局申请代开发票,这时候开出的发票免增值税及附加(一个月不满10万元免增值税,没有增值税也就没有附加税费了,依据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在0.5%到1.5之间,各地不同,具体咨询开票当地;

个人开劳务发票是否交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是什么?

个人开劳务发票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自己去税务部门申请代开发票,然后税局给开了发票,拿回来去领款的时候,被告知要预缴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金额大的话,甚至可能预缴30%、40%的个人所得税,傻眼了吧?税局不是扣过税了吗?怎么还扣?其实,税局扣的只是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由付款单位代扣代缴,付款方是代扣代缴义务人,不代扣代缴的话会被处罚。

第二种,找中介或者自己懂得操作也行,到税收优惠地(有的地方税局可以办理,有的地方不给办理,因为人家不差钱[笑哭][笑哭]玩笑话了),先办理临时经营登记,然后和接收发票的单位签个合同,合同注明是做什么的,最好不要提劳务的字,当然,本来就是纯劳务的也就只能写劳务费了,比如,个人的安装劳务,做为经营者就是安装工程了,个人接活一般也没有合同,那么开票就要把合同补上,然后拿着合同和身份证去税局申请代开发票,这时候开出的发票免增值税及附加(一个月不满10万元免增值税,没有增值税也就没有附加税费了,依据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在0.5%到1.5之间,各地不同,具体咨询开票当地。

以上法律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和增值税暂行条例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税目,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不过这里的个人又分为两种情况,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个人。

个体工商户和普通个人,都可以去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代办点去代开发票。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对代开发票的要求和代开发票时的税额还不太一样。我以前去开过一次,印象中,连合同都不需要,只要填申请表,确认要开什么项目,就可以了。但也有朋友反馈,他们那里开票必须有合同才能开。

税额也还会不太一样,代发发票通常要交的是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增值税的税率是固定的,但附加税费的比例不定,有地方性的减免政策。2019年最新的优惠政策出台之后,一般都是减半征收。前不久有位朋友还接到税务机关的电话,说要给他退税,就是附加税费减半征收了,之前全额征的要退还一半给他。

还有一项是个税,有些税务机关代开的时候,会同时按照附征率计算个税,也有些不会。具体还是得去当地了解实际情况,各地差异性还是蛮大的。

如果是普通个人代开的发票,典型的像临时给某家公司做个兼职之类的,受票方还有代扣个税的义务,要按照劳务所得的个税计算方法代扣个税。这个实际很多公司都不执行,尤其是在开票的时候,已经有附征个税的情况下。

今年开始,个税增加了附加扣除项目,还有一项变化是,综合所得可以年底一次性做汇算清缴了,把工资薪酬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都纳入了综合所得的范畴,这可能也是为了应对现在自由职业者越来越多这个变化吧。

那么,之前已经缴纳的个税,在年度汇算的时候,如果多交还可以再退回来,具体要怎么操作,因为2020年还没到,也还不真不好说。

不过,有一点,如果有公司帮你代扣了个税,最好要保留完税证明,以便后期汇算清缴时有依据。

谢谢邀请!

个人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劳务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个人月/次劳务收入不超过800元,免除劳务所得税。

(2)个人月/次劳务收入低于4000元,扣除800元后,按20%的税率纳税,比如收入3000,则劳务所得税=(3000-800)*20%=440

(3)个人月/次劳务收入大于4000,小于25000的,扣除20%的费用,按20%纳税,比如劳务收入20000,则劳务所得税=20000*(1-20%)*20%=3200

(4)个人月/次劳务收入大于25000,小于62500的,扣除20%的费用后,超过20000的部分按30%纳税,不超过20000的部分按20%纳税,例如月劳务收入50000,则劳务所得税=50000*(1-20%)*30%-2000=10000

(5)个人月/次劳务收入大于62500的,扣除20%的费用后,超过50000的部分按40%纳税,超过20000的部分按30%纳税,不超过20000的部分按20%纳税,如月劳务收入80000,则劳务所得税=80000*(1-20%)*40%-7000=18600

以上即是个人提供劳务缴纳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这里用到了2000和7000两个速算扣除数。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还请留言或者关注@唯思得财税咨询官方号共同学习成长!

个人开劳务发票肯定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就是《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开劳务费发票必须找税务局代开。一方面,税法规定发生这种业务需要缴纳个税。另一方面,税局发票代开规定里面也有要求,必须代扣个税。

不过,劳务费发票门道很多,开具不同的内容,个税征收结果大相径庭!

一、开具“劳务费”三个字,缴个税劳务报酬,一般税率20%。

正常来说,劳务费应该是劳务报酬的一种,如果发票开具内容就是“劳务费”三个字,毋庸置疑按照个税劳务报酬缴纳。

2019年新个税法后,劳务报酬类个税,代开发票时不在扣除,由扣缴义务人(一般就是付款方)代扣代缴。

扣缴方式: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税率如下:

二、开具“**工程”,缴个税经营所得,一般税率1.5%左右。

说是劳务费,也可能是干的某项工程,比如修路、盖房子等等。这时候,如果代开发票,开具内容是“道路工程”、“建筑工程”,就会被认定为个税经营所得。

个人临时正产经营所得,一般按照核定税率进行扣税,各省不一。一般是1.5%左右,目前山东地区降为了0.5%。

三、到底是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如何界定?

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大家争论不一。税局也只能告诉你定义,如果严格来说,某项业务到底属于那种情形,就要看你当地的税务局如果来认定了。因为个税税目如果有异议是要有主管税务机关来认定的。

个税法实施条列第六条(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根据定义也是非常难区分的。所以,实务中大家注意把握,至少劳务报酬正列举的那些内容,一般税局会认定为劳务报酬的,而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都是可以向经营所得去靠的。

个人代开劳务发票肯定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并不在税局代开时征收,而是由付款方代扣代缴。

同时平常预缴的税额并不是真正的应纳税额,应当在年底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劳务报酬所得需要在取得时预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当中的一项,在取得时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之时,与综合所得当中的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预征率为20%,如果一次劳务报酬所得较高的,有可能适用30%和40%的预征率。

举例:

大学教授王老师,2019年3月的业余时间参加一次讲学活动,获得主办方提供的报酬15,000元,按规定要求提供劳务报酬发票才予以结账。

这次劳务报酬所得应当预缴的个税=15000÷(1+3%)×(1-20%)x20%=2330.10元。

假如王老师获得的报酬为5万元,应预缴个税=50000÷(1+3%)×(1-20%)x30%-2000=9650.49元。

年终之后,王老师将这次获得的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假如通过计算,发现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预缴税额的,还可以办理退税。

劳务报酬所得不是由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时预征的,而是由付款方在支付所得时预扣预缴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照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所以假如取得劳务报酬没有超过800元的,实际上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不是每一次劳务报销所得都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全国各地很多省份的税务局都发布了代开发票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管理办法,基本上均规定了,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由付款方在支付所得税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肯定要交个人所得税,主要依据为增值税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法!

回答问题之前,先来普及个概念性知识: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之一。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新闻、广播、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

那么,个人提供上述劳务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按照规定,个人提供劳务单日/次超过500元的,需要去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连续提供劳务,以1个月的劳务报酬所得为1次。

相关步骤如下:

比如:我为某企业提供1次劳务,获得劳务收入10300元,那么我去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1、应交增值税10300/(1+3%)=300元;

2、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300*(7%+3%+2%)=36元

3、这时税务会给我一张增值税发票,且其备注栏内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报酬方代扣代缴”的字样,然后我拿着这张增值税发票去企业要求付款。支付劳务报酬的企业会代扣我的个人所得税(10300-300)*(1-20%)*20%=1600元,实际支付给我8700元。

4、等到下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我会在我的手机APP上,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

按照规定,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所得应合并为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

如上述案例,如果我经汇算清缴计算,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元,实际已预缴了2000元,那么我需要再补3000元,反之,税务应退我3000元。

上述案例是常规步骤,在实务中,纳税人经常存在一些误区,下面来举例说明一下,提醒大家注意。

1、支付给个人的费用,认为个人开不了发票,就不要发票了

在实务中,经常碰到一些临时性的劳务报酬支出,比如:找个农民工搬运东西,找个人修个空调、开个锁等,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所以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开具发票的。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不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支付劳务报酬方具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所以个人所得税是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的,不是由税务局代扣代缴的。

3、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以含税金额来扣缴个人所得税

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支付的劳务报酬是含税金额,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另外,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自然人原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征收率降为1%,此外,代开发票缴纳的城建税及附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予以扣除。

4、一个月内多次支付给个人劳务报酬,但每次都不超过800元,就不预扣个人所得税了。

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按照规定,同一个劳务、连续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劳务收入为1次,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5、劳务报酬不超过800元,不用申报

这种做法是绝对错误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种一样,即使是零申报也需要申报。

我是财税小青年,希望我的回答能为您提供些许帮助,谢谢!

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即便是不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也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而且是由付款方代扣代缴。这是《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

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可以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但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情况下,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即可,当然,各地的政策规定不一样。

那么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潢、法律、咨询、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等。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也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工资薪金所得,是非独立个人劳动,与受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任职受雇;而劳务报酬所得,是独立个人劳动,不需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是任职受雇。其判断的关键点在于是否有雇佣关系,如果有雇佣关系,则各类收入一般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反之则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缴方式: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个人在取得劳务报酬时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按综合所得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所得由劳务报酬的扣缴义务人(支付方)按照支付金额和适用的税率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率(按次)分别为20%、30%和40%,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扣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扣除每次收入的20%。

也就是说,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照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收入-扣除)*适用税率

如,A歌星一次性取得演唱收入40000元,则支付方(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A歌星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0*(1-20%)*30%-2000=7600元。

再如,某讲师收到3800元讲课费,则支付方(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该讲师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为,(3800-800)*2%=600元。

2、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按照税法规定,多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应当办理汇算清缴。执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办理汇算清缴的时限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进行清缴,并多退少补。

总之,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其发票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年终按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0年11月18日

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根据自然人每月累计开票额来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劳务费的起征点是800元,也就是说自然人每个月累计开票额不足800元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1、自然人每个月累计开票额超过800元不足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开票额-800-其他合法支出包括在规定范围内的合法捐赠)*20%。

2、自然人每个月累计开票额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税所得额=(开票额*(1-20%)-其他合法支出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在规定范围内的合法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系数,当应纳税税所得额≤20000时,适用税率为20%,当20000<应纳税税所得额≤50000,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系数为2000,当应纳税税所得额>50000,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7000。

目前个人开劳务费发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交纳,法律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

另外,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61号),除经营所得外,包括劳务所得在内的其他个人收入,需要到税局或邮局代开发票的,均由付款方代扣代缴个税。

如果付款方不进行代扣代缴,那么个税由付款方代为交纳,同时还要承担罚款和滞纳金,而且付款方支付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可以转换形式开发票

劳务费的发票,超过扣除额的部分,最低税率为20%,最高到了40%(速算扣除数相对于税金来说还是太少了)尽管可能通过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退回部分或全部,但个税还是比较高的。提供劳务的个人还是不愿意承担这个税金,作为付款人也是如此。

如果开劳务费,税金处理的方式有以下:

一、税金劳动者自己承担缴纳或付款款代扣代缴,劳动者不愿意;

二、税金由付款方承担,付款方不同意;

三、税金各自承担一部分,税金加在劳务费上,由劳动者自己缴纳或付款方代扣代缴;

四、代开发票时,可以将开票内容由劳务所得转换为经营所得。

提供劳务或服务时,为了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代开发票时,做好相关协议,税局代开发票的内容由“劳务报酬所得”变更为“经营所得”,这一变更,省了不少的个人所得税。举例如下,比如劳务费10万元:

(一)开票的内容为“劳务报酬”

以劳务报酬所得的名义向税局代开发票,个税由付款方,即公司代扣代缴,个税为25000元(100000*(1-20%)*30%-2000)。当然,劳务报酬所得还要和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进行个税的汇算清缴。

(二)开票的内容为“经营所得”

以经营所得的名义向税局代开发票,个税在税局缴纳,个税为500元(100000*0.5%,核定10%的利润率,按5%的个税税率计算)。此种所得,一般界定为临时经营所得,个税的税率0.5%-3%或更高,各地不同。此方式下的经营所得,不需要个税的汇算清缴。

同样的金额,不同的开票内容,税率和税金的差距如此之大。劳务和服务、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很多人很难清晰界定,邮局或税局大厅开票的人估计也大抵如此。

到税局或邮局代开发票确实是一种税筹的方式,但必须建立在真实业务的基础上。如果缺少了合理性和真实性,即使代开的发票,公司的注册地税务局也不一定会认可。

个人劳务发票可以去税务局代开,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预扣税率为20%,30%和40%,但这并不是最终的税率,年终还要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法律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及一些具体操作的税务公告。同时,劳务收入还有扣除额,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作为计算税款的基数,超过4000的扣除20%作为计税基数。

另外,根据个人提供劳务性质和金额,还可能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视同小规模纳税人,有税收优惠,收入未达到标准的,可以享受免交增值税的优惠,超过了要全额交增值税,小规模增值税税率目前是1%,也是比较优惠的,在实交增值税的基础上,再计算附加税,税率最高也就是增值税的12%,因地域不同,还会有一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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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个人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可以开专票吗(个人开劳务发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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