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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入股分红,最后不干了,有本金吗(一个刚创立不久的公司,认缴500万无实缴。我作为合伙人加入,交5万,有1%的股份,有分红权,合理么?)

为您提供本文核心观点如下:未实缴股东分红、向公司入股分红,最后不干了,有本金吗?

未实缴股东分红

文章摘要:我们先确定一下这个问题的关键词:刚创立(这时的资本价值为0)、认缴500万无实缴(空壳公司)、交5万1%股份(你被空壳公司玩了)、分红权(如果你真对应1%股权,分红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只能说你太傻了,也许这个空壳公司就是等着忽悠到你的几万块钱来启动这个盘子呢,抑或根本就没有启动这个公司的任何想法;如果出资期限还没到,那么应该与原股东协商该部分出资义务由谁来完成,并明确约定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这样可以避免出了钱,钱没有进到公司,以后仍然要履行出资的责任;

看了你的描述,试着分析回答。

你作为股东,在工商登记

从你描述推测该公司已经成立,注册资本500万,没有认缴。在此情况下,成为工商登记的股东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你受让原股东转让1%的股权

你把5万元给转让你股权的股东,你在公司章程记入股东名册,并在工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登记后系统显示你成为1%股权的股东。

(一)如果该股东收钱后,款项以你的名义和投资款的用途投入公司,此时你完成实缴。

(二)如果该股东收钱后,款项没进入公司或没以你名义进入公司,虽然你付出款项,但实际并没有实缴。

如果公司有500万元的债务,公司也没有其他资产,你仍然是要承担5万元的债务的。承担完后,你再问接受你款项的股东要。这个是有些风险的和可能的麻烦的,这个要注意。

二、公司增资到505万,你拥有0.99%的股权

你投资公司5万,公司增资到505万,你完成实缴,在工商系统进行登记,你的股权比例为0.99%。

三、关于分红

公司法规定,股东按实缴的比例分红,全体约定不按实缴比例分红的除外。如果按实缴比例分红,对你是合理的;如果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实缴比例分红,在其他人未实缴的情况下,对你是不合理的。

你作为股东,未在工商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你是隐名投资人,你的股权由显名股东代持。关于隐名投资人,是不受公司法的保护的,只受合同法等民法的保护。主要看双方的协议,该协议只能约束双方。

至于分红,同样也不受公司法的保护。分红给显名股东后,然后根据你与显名股东的协议确定。

作为一个新公司,你要根据盈利模式、管理层、市场等各方面综合评估该公司的未来发展状况,如果觉得未来可期,哪种方式都是可以值得尝试,当然在保证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则更好。

非常合理,但首先需要关注对方的人品。

公司刚成立不久,股东还没出资,500万元的注册资本,你交5万元占1%的股份,非常合理。但要注意操作的合规性,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1、必须办理股权转让及变更手续。

既然原股东同意你加入,那就必须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变更股权转让手续。

(1)你需要与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0元的价格将5万元的股权转让给你。因为原股东未出资,公司刚成立不久,股权没增值,所以转让价格变0元,但你负有出资义务。

(2)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同意原股东将5万元的股权转让给你,其他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另需修改公司章程,增加你作为公司股东,明确你认缴的出资额为5万元,占股比例为1%。同时,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也应该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3)与原股权一起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将5万元股权登记到你的名下。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整个股权转让过程才算结束。

2、你认缴的5万元什么时候缴,也必须在公司章程在予以明确。

其他股东目前只是认缴,实缴资本为0元。那么你认缴的5万元什么时候缴,也需要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一股情况下,各股东实缴时间及实缴比例应同步。比如,章程约定你的5万元在2021年10月31日缴足,那么,其他股东认缴的495万元也应该同步缴足。当然了,如果各股东同意,也可以不同步。

你提到有分红权,是否按出资比例分红,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以免日后产生争议。

3、是否出资,需要考虑人合因素。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同时也具有人合公司的特点。其人合性表现在,股东是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而集合在一起的,股东间的关系较为紧密。特别是大股东的人品、能力,往往直接关系到公司未来的发展。所以,在决定是否加入时,不仅要考虑资合因素,更多地需要关注各股东的人品、能力、性格等等。万一日后股东之间关系不和,基本上决定了公司的没有发展前途。

有一家公司,非常有发展前景,就是因为四个股东有关系不和,大股东实际控制着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允许小股东插手公司事务,也从来不开股东会,每年象征性地给小股东分点红利。大股东通过将部分产品低价卖给自己的关联企业等方式,将公司的利润转移出去,最后股东之间矛盾激化,其他股东被迫退出。

法律上讲,比较合理。

500万的注册资金,无论你的5万是否在注册资金里面,或是以增资的形式进来,基本都算是平价的入股,股权没有溢价或溢价非常少。别人虽然没有实缴,但是人家有实缴的义务,欠一辈子也是欠着。公司倒闭了他有责任将他的出资到位并清偿债务。有1%的股权,基本没溢价,该有的股东权利都有,所以法律上讲很合理。

实际经营角度,合不合理有待商榷

公司实缴资金基本没有到位,这个公司怎么经营?这肯定就玩不转了,所以资金风险很大。刚成立的公司,大股东的资金都不来,只让一个超级小股东的资金到位了,这个不像是正常生意人能做出来的事。刚成立的小公司,就开始向题主这样的人去募资了,资金量这么小,这是想拉多少合伙人来啊,确实不靠谱。但如果题主是在里面工作的员工除外。

首先,你要衡量5万换1%的股份有什么收益

5万,占股1%,说明估值是500万,那么你首先要衡量的是你的这1%能带给你什么,有分红的权利并不代表着有分红,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公司的盈利状况,但是问题来了,一般来讲,注册资本500万,只要有盈利,估值就不值500万了,那么现在为什么你的5万就能占股1%呢?这里面的问题你要好好想想。

有什么风险

这个才是最重要的,首先认缴500万,实缴为0,你给5万,占股1%,大概率是来骗钱的,怎么骗呢,给你个思路,首先5万就能占股1%,100个人就是500万,也就达到了认缴,好像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问题就在于这家公司可以同其他公司去做关联交易,去做一些虚假的借款,最后怎么解决呢?关联交易把账上的钱“合理”的“赔”了出去,然后虚假的借款无法还款的话,股东需要承担有限责任,什么责任呢?就是注册资本500万,然后这100个股东就背负了500万的债务了,不交齐,都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大概率为了5万元,也很少有人会当个“老赖”,来看到了没,一番操作制下,这100个股东就损失了1000万,那么谁得利了呢?记不记得之前的关联交易和虚假的借款呢,明显,就是做这个局的人得利了。

天上掉不下来馅饼,有的只有陷阱。

可以直接告诉你一个残酷的现实——你被当做韭菜割了。

我们先确定一下这个问题的关键词:刚创立(这时的资本价值为0)、认缴500万无实缴(空壳公司)、交5万1%股份(你被空壳公司玩了)、分红权(如果你真对应1%股权,分红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只能说你太傻了,也许这个空壳公司就是等着忽悠到你的几万块钱来启动这个盘子呢,抑或根本就没有启动这个公司的任何想法。

建议你这时需要做的事情:

第一、立即请对方开具首款票据,确定资金用途(是投资参股款项,还是其他);

第二、请对方提供共同的实缴资金账户,公开缴款和资金到账情况;

第三、如果仅仅只是你一个人缴款,而没有任何其他实缴资金到账,你可以协商要求退出;如果协商无果(据你的描述,大概率如此),请律师介入;

第四、立即退出这种纯忽悠的公司,也不要再去忽悠别人了。

参股公司,投的是公司发展的市场预期,也是合伙人之间的信赖,如果大股东只是拿你的钱做启动资本,况且持股1%刚创立的公司,其实什么价值空间都是没有的,而且人家说把你扫地出门,也就分分钟的事情。

不合理。会存在两种情况,第一,没有实缴的话可能公司估值没有500万,那就按照你5万在公司的估值中比例算股份,如果固定资产加应收应付乱七八糟下来只有200万,那你就是2.5%,后面再投资你可以跟投或者稀释。第二,公司估值超过500万,拿500万注册,实际净资产超过500万的大有人在。那你的5万就要重新计算。第三,听你所说更像是诈骗,500万没有实缴,然后让员工缴纳,而且还是初创企业,那老板没拿钱还是根本就没有经验和计划?

肯不能交五万占1%股份!人家就等着这五万元去启动一个五万元的项目,假设一年后赚了五万元,你只分到五百元,绝大部分利润别人拿走了,也就是说你出了项目百分百的投资,承担了项目五万元全亏损风险,然而只享受1%的收益。如果遇见骗子这五万块钱就打水漂了!

现在这种开公司拉人入伙的情况是比较多的。作为小股东,也需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1.以什么方式入股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增资入股后就是公司的股东。但入股的方式各有不同,此处可以选择从老股东处受让1%的股权,也可以进行增资。

如果是选择了从原股东处受让。那么需要看看公司章程的约定,老股东的出资期限到了没有。如果出资期限已经过了,但原来的股东还没有履行出资的义务,应该要求原股东履行义务后进行转让;如果出资期限还没到,那么应该与原股东协商该部分出资义务由谁来完成,并明确约定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这样可以避免出了钱,钱没有进到公司,以后仍然要履行出资的责任。

如果是选择增资,那么5万元的出资,在工商系统中的股权比例仅为0.99%而不是1%了。

2.分红权的问题

很多时候小股东在分红的问题上是比较被动的。所以,要注意公司章程的约定。同时,后期的经营中自己也要有相应的方式了解到公司的经营情况,否则公司经营状况如何,是不是可以分红都不了解,自己的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3.需要注意的问题

虽然公司注册是认缴制,但实际运营还是需要实缴的资金。如果一个公司大股东都未出资到位,就靠着小股东的资金维持运营吗?将来的盈利模式、市场战略、管理层分布是否都有了规划呢?这些问题都需要搞清楚了再投资,以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总之,投资入股的问题,还是需要谨慎些,对公司的全面状况进行考察后,再进行投资。同时,具体操作上也要规避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

刚创立不久的公司,认缴500万无实缴,题主合伙加入,交5万,有1%股份和分红权。如果你属于该公司的普通合伙人,我人为不很合理;如果你属于公司的有限合伙人,我认为较合理。

一、合伙企业的特点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部分人有限)的企业。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办法,运行、解散和清算等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合伙企业相当于人合企业,其财产不属于合伙企业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人的规定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从上可看出,如果你加入的公司属于有限合伙企业,并且,你的相关权利(分红权等)和义务(有限责任等)在协议中有明确定义,我认为交5万占1%股份及分红权是比较合理的。

(个人意见,供参考)

民事法律关系,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就合理。你实缴5万元占股1%已经履行了应缴义务。而认缴的股东将来对公司的债务在其认缴范围内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所以你不必感到不平衡,与各股东好好经营公司,争取分红更多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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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向公司入股分红,最后不干了,有本金吗(一个刚创立不久的公司,认缴500万无实缴。我作为合伙人加入,交5万,有1%的股份,有分红权,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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