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知识点归纳及重点:普通合伙企业股东承担的责任、有限合伙企业谁承担责任
文章摘要:因此这里面要区分两个层面的责任,一个是合伙企业作为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按公司法规定操作执行;首先说明一下,按照目前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承担的主要责任:一、非货币财产出资时股东的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有两种:
一、是出资责任。股东应按期足额交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不能有瑕疵,不能抽逃。
二、权利不得滥用的责任。股东不得滥用职务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伤害公司的债权人。
上述责任,只要是公司股东,就要承担。而不论,股东是自然人、企业法人,还是类似合伙企业的非企业法人。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的这个特性,只是对合伙企业的合伙约束。但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来讲,其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与其他股东无异。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合伙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股东一样,以其认缴的投资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可以成为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责任与其他股东无异,主要是出资责任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首先说明一下,按照目前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一、非货币财产出资时股东的连带责任;
二、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股东的连带责任;
三、协助抽逃出资时股东的连带责任。
上述责任无论是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还是企业股东都需承担。
合伙人企业又有自己的特点,作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其对合伙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这里面要区分两个层面的责任,一个是合伙企业作为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按公司法规定操作执行。
另一个层面是做为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因合伙企业的股东责任按照合伙企业法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