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总部在南宁,全国各地23家分公司!
南宁工商财税代理记账资质知产代办的老大

专利权可以作价出资吗(作价出资的专利被宣告无效,股东是否还需要重新出资?)

文章内容核心观点提取:有限责任公司专利权可以作价出资吗、专利权可以作价出资吗

有限责任公司专利权可以作价出资吗

李慧lawyer

商标、专利等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可以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公司。但知识产权的价值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如果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已投资到公司后,因市场出现同类可替代技术或被审查机关宣告无效,导致其原评估价值大幅缩水甚至价值归零,公司是否可以要求该投资人重新出资呢?

经典案例

2002年10月30日,A公司登记成立。

2009年11月27日,评估公司对B公司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XX”、注册商标“XY”、“XZ”共3项无形资产作出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9月30日,上述3项无形资产的总价值为人民币1300万元。

2010年4月9日,A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B公司以上述3项无形资产向A公司增资,并以评估结果1300万元认定增资数额。并且完成了无形资产的转让增资并依法变更工商登记。

2014年12月30日,因侵犯在先权利人的权利,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宣告“XY”商标无效。2016年2月25日,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宣告“XX”发明专利权无效。A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请求B公司向A公司补缴出资额1300万元。

法院认为,B公司的出资方式、出资评估符合法律规定,出资比例不违反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故B公司已完成的增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A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本案评估存在违法情形或者B公司在评估时存在违法情形,现以案涉两项知识产权被确认无效,要求B公司承担补足出资和赔偿损失的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未支持A公司的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对于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公司、股东之间一定要考虑知识产权可能存在的贬值风险,此外,不光是知识产权,在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情况下,如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均有可能随着市场的波动而出现较大的价值起伏,进而影响到公司的总体资本状况。本案中,涉案两核心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直接导致该知识产权的价值归零,从而导致A公司总体资产严重缩水,又无法要求B公司重新出资。

公司治理建议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的资本稳定,避免案例中情况发生,我们建议如下:

1、对无形资产出资价值的不确定性风险,可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出资股东承担补足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司股东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不是因为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存在瑕疵或欺诈的情形,用以出资的知识产权、技术或其他非货币财产发生减值或失权等贬值情形的,不会对出资产生影响。因此,如果当事人在出资协议中有相关约定,则出现此类情形可依约定要求出资股东承担补足责任,降低此类交易的风险。

2、选择经股东认可的评估公司,交易价值要充分考虑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对于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对于资产的估值是最重要的环节,如果价值评估不准确,将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的资产稳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在评估阶段,应聘用经各股东认可的较为权威的资产评估公司,并应充分考虑未来市场和政策等客观情况变化的情形,才能在源头上降低可能存在的估值缩水风险。关于如何用知识产权进行出资,我们之前发布的文章《公司决议股东以知识产权置换现金出资,为何出资无效?》(点击文章名即可查看)一文中详细阐述了这个问题,可供参考。

3、公司设立时,如非货币资产出资股东构成“瑕疵出资”,则应当向公司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存在“出资瑕疵”,即非因市场变化等原因,股东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本身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认缴额的,该股东首先应补足其差额。同时,由于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对该不实出资是知晓并认可的,因此,公司可以要求其他股东对缴付该差额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研194】

转发朋友圈,让更多创业者少走弯路!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专利权可以作价出资吗(作价出资的专利被宣告无效,股东是否还需要重新出资?)》
文章链接:http://www.hzkqcw.com/caishui/18333.html
本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分享到: 更多 (0)

南宁头部财税公司 总部在南宁!全国23城都有直营分公司!

联系经理1870775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