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文章知识点:酒店行业增值税、销售酒店用品增值税税率
快过年了,家家都张灯结彩、喜气洋洋,无论是单位还是住宅都透着浓浓的年味。这时,企业们也都开始策划起了年会,说起年会,这可是一年一度的公司盛典,一想到抽奖、表彰、演出等活动,大家都会兴奋不已,但是,在参加年会的同时,大家也不要忽视了以下几个税务风险哦!
一:A企业为了筹备年会,决定与B酒店签订合同,约定B酒店为A企业提供会议场地及相关配套服务,那么,B酒店应该向A企业开具品目为“会议展览服务”还是“场地租赁费”的增值税发票呢?
答:B酒店应该向A企业开具为“会议展览服务”品名的增值税发票。
参考文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二、在年会中,A企业给优秀员工发放6600元奖金,那么,A企业应该按什么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A企业对于支付给优秀员工的现金奖励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三:在年会中,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奖品赠送给员工,其中,该奖品涉及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应该怎样处理。
答:增值税方面: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同时应注意,发生增值税视同销售情形时销售额按以下规定确定: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方面: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交际应酬;
2.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3.用于对外捐赠;
4.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5.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6.用于股息分配;
参考文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年会过开心了,同时也应该注意自身的税务风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