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阅读关键词:离职如何办理个人档案转移、离职员工档案转移规定
离职员工不赔偿单位损失,单位可否扣留档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为离职员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时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种法定义务不因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免除。因此,无论劳动者因何种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无权以任何理由拒不为离职的员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若行政机关通知期限内为离职员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一定要及时办理,否则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还需要承担由此给离职员工造成的损失。如果离职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建议用人单位通过其他合法的途径进行救济,例如,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