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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延期缴税(企业所得税延期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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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当期须交纳增值税及附加500多万元,但账上没有资金,会计直接把税申报了,但又担心没钱交税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像这种情况,会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及时、准确地进行纳税申报,是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之一。在这个过程中,财务人员尽了自己应尽的职责。

但遇到这种情况,作为企业财务人员,应当为企业着想,积极主动地在纳税期限届满前申请延期纳税。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办理时需要提供延期纳税申请、当期工资及社保证明、银行账户余额及交易明细等资料,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缴纳税款。延期纳税期间,不需要缴纳滞纳金。

一旦延期纳税获批,企业应积极主动地筹集资金,确保按时缴纳税款。一旦到期不能不能按时纳税,则会产生滞纳金,还会影响到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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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一般纳税人延期缴税(企业所得税延期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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