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原标题:企业买车增值税怎么抵扣、关于公司买车增值税抵扣问题
县城的一家房地产欠我们的费用20万元,几年来,总是说公司没钱,拖着我们的费用不付,最近我们发现,这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花了365万元买了2辆豪车。于是,我们去找这家公司的老板催要我们的费用。
老板对我们说,你放心,你们的费用肯定会付的,只是现在公司的资金太紧张了,你们要稍微再等等!你别看我们公司刚买了两台车,我也不想买,这不是为了抵税吗?我们公司今年要交的税太多,365万元的购车款可以抵365万元的税,税收是大事,先把这个问题解决!
虽然我对老板的说辞很恼火!但是,人家是客户,本着“客户就是上帝”的原则,我还得耐心地为客户服务!
我对老板说,虽然我不知道是谁告诉您的购车款可以全额抵税,但是我可以确定,此人对政策的理解太片面了!因为,购车款365万元,并不是说可以直接抵税365万元,只是说按税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少交一部分税款,大部分购车款还是要由公司来承担的!
那么,365万元的购车款,到底可以抵哪些税?具体抵多少金额呢?
1、增值税。
按照财税2013年106号文件的规定,2013年8月1日以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购买车辆并取得合格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进项税额是允许一次性抵扣销项税额的!
允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65/(1+13%)×13%=42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率为7%,假设公司有足够多的销项税额,增值税抵扣了进项税额42万元,就少交了增值税42万元,进而少交城市维护建设税=42×7%=2.94万元;
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这两项附加税的税率为3%和2%,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少交附加税合计=42×(3%+2%)=2.1万元;
4、企业所得税。
购车款365万元,应当以不含增值税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的金额=365/1.13=323万元。
按照最新的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之后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但是请注意,如果公司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抵减,那么,选择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是合适的;如果公司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抵扣,那么,应当选择分期抵扣,否则的话,不利于公司后期弥补亏损!
在这里,咱们按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来计算!冲减应纳税所得额323万元,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323×25%=80.75万元。
综上所述,365万元的购车款,可以少交税收42+2.94+2.1+80.75=127.79万元,剩下的365-127.79=237.21万元,还是由公司来承担!
老板对我说,你别这样算啊,你要这样算,我们买的车用三四年之后,把车卖出去,再买新车,抵税效果达到了,还经常开新车,何乐而不为呢?
我对老板说,你卖车的时候也要交税啊!
老板说,这你就不懂了吧,车辆过个几年当做二手车来处理,处理的价格定低点,要交的税就会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对老板说,哪有你想的那么简单,车辆在过户的时候,需要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税务系统内会有核定价格的,交易价不能低于核定价格的!
老板说,那也没问题,等车开个几年以后,我用它来抵工程款,2辆车的购车款365万元,你信不信,车开3年后,我还能用它们抵365万元的工程款?一点都不亏本!
我信!欠我们20万元的中介费都能找到各种理由拖好几年,还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