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阅读重点有下面几个方向:工程合同发票约定、施工单位开给甲方的工程款发票
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金额1.2亿元,但在施工过程中,甲供材料3000万元。问材料发票都是开给甲方的,乙方凭什么入账?
咨询这类问题的,一看就是小白,提升空间非常非常大的那种[呲牙][呲牙][呲牙]
甲方采购的材料交由乙方施工,采购合同是甲方签订的,款项是甲方支付的,采购过程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材料发票当然是开给甲方了,这本身没毛病。乙方无需进行任何账务处理。
这位小白想表达的意思,可能是合同金额1.2亿元,乙方实际工程量9000万元,中间差额3000万元怎么处理?
项目结束后,双方会有工程结算。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才是乙方实际的工程量。乙方以此金额向甲方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务必注意,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时,必须减除甲供材料金额,否则就是虚开。
本项目既然存在甲供材料,根据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乙方可以实行简易计税。但这不是强制性要求,所以需要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还要看双方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否则,甲方不同意,乙方开具税率为3%的增税专用发票,甲方肯定不愿意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