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知识点为您总结归纳如下:公司发工资扣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公司老板的个人所得税怎样算
一房地产公司老板说员工待遇非常好,基本上年收入都在10万元以上,去年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都拿到30多万元的年薪。
我找到他们上年的工资表,发现老板每月工资1万元,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月薪8000元,其余人员基本上都是月薪5000元,这与老板的描述差距有点大啊。
老板笑笑说,这事你真不懂吗?有几家公司工资表上的工资是真实的?工资发多了要缴个人所得税,公司没有人缴个人所得税又不现实,所以,工资表上就我们三个人收入高,扣了点个人所得税,工资表之外的由员工拿发票来公司报销。
我对老板说,你这么做,税收风险太大了。
老板说,你说说有什么风险。
1、没有正确全面的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工资可以凭工资表发放,据实入账,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据实扣除。在发放工资时,银行拿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现在把正常的发工资变成了虚开发票报销费用,隐瞒了员工真实的工资薪金收入,没有依法如实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除追缴少缴的税款外,还要加收滞纳金,并对公司处以少代扣代缴税款0.5至3倍的罚款。
当然了,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之后,单位只是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员工需要在年度终了之后进行汇算清缴,但是你能指望拿发票来报销工资的员工主动把少交的个人所得税给补上吗?明显不现实。
2、多交企业所得税。
公司这么多人,结果找来的发票可能五花八门,可能造成有的发票开具内容与公司业务范围没有任何关联关系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或者看起来有关联关系但不能完全税前扣除。
比如,员工找来5000元的餐饮费,发票公司给报销了,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可能最多只能扣除60%,也就是3000元。另外的2000元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公司就需要因此多交企业所得税500元。
另外,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到,这些所有虚开的发票都不允许税前扣除,那公司的损失可就大了,直接按需开发票金额补交25%的企业所得税,加收滞纳金,同时对公司处以罚款,还会影响到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
所以,直接做工资表,如实地发放工资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义务,无论对职工个人还是对公司来讲,都是最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