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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预缴税额的相关扣除规定是什么(预扣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核心要素如下:预扣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预缴税额的相关扣除规定是什么

朋友小王来咨询:我同时拥有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去年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月薪10000元,同时又在一家资产评估公司搞兼职,每月5000元,个人所得税该怎么交?

先来说说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建筑公司和资产评估公司在为小王发放工资时,都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费用都是每年60000元。

但是,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在一家公司取得的所得中扣除。

假设小王专项附加扣除每月3000元,选择在建筑公司扣除,另外,建筑公司每月为其扣缴社保及公积金2000元。

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

建筑公司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20000-60000-36000-24000=0。

建筑公司需要为小王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为0元。

资产评估公司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60000-60000=0。

资产评估公司应为小王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也为0元。

所以,在预扣预缴阶段,小王的个人所得税应预缴金额为0元。

2、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小王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需要在年度终了后办理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计算应补(退)的税额。

假设小王当年没有其他综合所得,也没有其他扣除项目。

小王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已预缴税额

=[(180000-60000-24000-36000)×10%-2520]-0=60000×10%-2520

=6000-2520=3480(元)。

小王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结果是需要补税3480元,且应当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间完成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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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个人所得税预缴税额的相关扣除规定是什么(预扣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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