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文章知识点:追加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执行公司时可以追加股东吗
#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独资公司为被执行人吗#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
被执行人的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可能是仅一个自然人股东,也有可能是仅一个法人股东,也可能是仅一个非法人企业股东。被执行人的股东无论其性质如何,被执行人的独资公司如果不是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独资公司为被执行人。
更何况,被执行人的独资公司为独立民事主体,名义独立、责任独立、财产独立,未经法院审判而在执行过程中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极易侵害其他股东或债权人的权益,根据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只有在组织合并、分立或接收调拨划转财产等情形下,才能追加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尽管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独资公司为被执行人,但是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等其他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外,还可以对被执行人在独资公司的股权,或被执行人持有的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对被执行人在独资公司的股权进行冻结,以拍卖、变卖、抵债或以其他方式实现股权的强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