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阅读关键词:疫情期间医院收到捐赠、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疫情捐赠现金50万元,竟然不能税前扣除,切莫好心办坏事
有个客户打电话来喊冤,年初他们单位老板拍板,为快速支援抗击疫情,他们向武汉的一家医院捐赠了50万元,直接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最近税务的告知他们该项支出竟然不允许税前扣除,问我是不是合理?
答案是目前政策还真不允许税前扣除,因为9号公告及相关规定是:1、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2、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由此可见,企业如果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但如果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现金,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所以,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对新出的政策规定等要理解透彻,老板心情是值得赞赏的,但是财务人员有义务提醒他们,切莫好心办了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