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核心观点提取:企业税后利润怎么给股东、企业所得税股息收益
最近在帮一家房地产公司做税务审计,审计结果是该公司上年度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280万元,老板不愿意交。
老板说:我早就知道是这样,每次审计的来,都需要补一大笔税,下年就不找你们来了!
我对老板说:呵呵,税款是贵公司应该交的,而不是我们“审”出来的,通过我们审计,及早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规避税收风险,这不是很好吗?如果是税务检查,发现了问题,那不仅要补缴税款及税收滞纳金,还可能被处以罚款!
老板说:好,你现在发现问题了,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280万元,你帮我解决这280万的问题吧!
我真想对老板说:你这不是扯淡吗,280万元是你的公司该交的税款,又不是我该交的税款!
但是,我忍住了,我对老板说:公司有利润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国家税法规定的,并不是我们搞审计的规定的;另外,如果这280万元企业所得税,贵公司在今年的5月31日前不申报缴纳的话,后面如果被税务检查查到,需要补缴税款,并从6月1日起加收滞纳金,一天就是2800000*0.05%=1400元。
老板说:谁说有利润了,你们只看到账面上的数据,我还有很多支出都没来得及入账呢,比如:这两年因为向股东借钱而支付的借款利息,总共900万元,一点都没入账。
我告诉老板:那您抓紧让会计入账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以前年度支出,可以在5年内进行追溯调整,如果这900万元利息费入账了,可以抵减企业所得税900*25%=225万元。
老板说:能入账的话早都入账了,还用你提醒?这不是没有发票吗?利息费没发票也能税前扣除吗?
听到这里,我明白了,这个老板肯定是觉得去开利息费发票,税点太高,觉得不合适,所以利息费用一直没入账。
我告诉老板:我注意到,贵公司总共有3个自然人股东,贵公司开发的项目已经快结束了,现在贵公司账上的未分配利润很大,下一步肯定面临着股东分红、公司注销的问题,所以,现在如果现在去税务大厅申请代开900万元的利息费发票入账,对股东来说,是非常合算的!
老板说:为什么?你有什么依据?
我对老板说:
一、如果不开利息费发票,最终的股东分红需要先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再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税负率达到了45%,也就是说,如果股东想从公司拿走900万元的利润,需要缴纳900*45%=405万元的税,股东实际到手只有900-405=495万元;
二、如果去申请代开900万元的利息费发票,应交的税收如下:
1、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900/1.03*0.03=26.21万元;
2、附加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7%、3%和2%。
应交附加税合计=26.21*(7%+3%+2%)=3.15万元;
3、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贵公司在向自然人支付利息时应当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900/1.03*20%=174.76万元;
这样的话,支付给股东900万元的利息费,股东实际到手900-26.21-3.15-174.76=695.88万元;另外,还可以抵减贵公司的企业所得税225万元,何乐而不为呢?
老板说:经过你这样一算,好像很合适,不过,分红是几年后的事,现在去开900万元的利息费发票,马上就得交26.21+3.15+174.76=204.12万元,而且,根据你算的结果,我公司还得补企业所得税280-225=55万元,这要交的税还是不少啊!
我晕,你一点税都不想交,那谁也帮不了你啦,爱咋咋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