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阅读关键词:有限合伙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做账、合伙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收入
财税随笔
这两天接到一个客户的需求,公司今年转让一个投资的有限公司,收入1140万元,由于是认缴制,初始投资为0元,有三个合伙人(持股比例4:3:3),如果正常缴纳个税,3人合计承担个人所得税1140*0.35-6.55*3=379.55万元,有什么办法吗?
客户给到我们需求之后,我们捉摸良久,不知怎么办。
第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途径被堵死了(以往最常见的路子)。
第二:突击做很多费用,不可取!这是摆明和税务对着干,企业经营一定要合规合法。
第三:到洼地返税。根据《财税〔2000〕91号》: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根据该规定,需要在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缴纳税款,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转移公司注册地需要做清算,该方案没有操作空间。
故事到这里,貌似我们也无能为力了?
不,我们还有最后一个方案:在洼地成立3个企业,然后投资入股到合伙企业(认缴),按照协议约定的分红比例,每个公司分红300万,之后再缴纳20%个人所得税。90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2.5+10)*3=37.5万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缴纳个税(300-12.5)*0.2*3=172.5万元,合计税款37.5+172.5=210万元,相对于直接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税款,可节约105万元。同时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进一步降低税款。
此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最终客户选择该方案。
企业经营一定要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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