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取本文阅读重点: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莫怕123
企业只要开始营业经营,就需要缴纳税金,而我国的增值税一般销售贸易行业的在13%,服务类型行业的一般在6%,只要是在经营都是需要交纳增值税的。
公司在盈利之后还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交完还得缴纳20%的分红税后才能转入老板的私人账户,算作是老板自己的钱。
比如企业实现了1000万的利润时,企业就要先缴250万企业所得税;而剩余的750万要进入老板的腰包,老板本人再缴纳20%(150万)的个人所得税,综合起来,税率是45%。
以前不少老板和企业往往用各种生活票据冲抵,但是现在税务部门使用了金税三期系统,它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自动查税,所有的不合规都会被发现,会面临着补税的风险,严重点的还会判罪获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的因为行业类型原因很难取得进项票据,基本上都是人员成本,比如像软件开发行业、建筑设计行业、现代服务类型的行业。没有进项导致公司账目利润高于实际利润,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压力增大,要想减少公司的税负压力,买卖票据的违规行为咱肯定是不能去做的,在金税三期下也是行不通的,这时候就应该从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入手。
目前在山东、河南、重庆、上海等等地区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吸引外地的企业到当地进行纳税,给到企业相当大的税收优惠,实行“总部经济招商”,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改变经营范围就能享受到当地的政策。
在这种税收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把原本公司的业务通过剥离重组的方式放到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上面进行纳税,直接享受核定征收,合理合法的减少公司综合税负,为当地经济发展做贡献的同时减少公司税负压力,一举两得。
举例说明:一家软件开发的公司,公司一年有1000万的营业额,成本有400万,那么这家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有:
企业增值税:1000*6%=60万。
企业所得税:(1000-400)*25%=150万
企业附加税:60*12%=7.2万
分红:(600-7.2-150-60)*20%=76.56万
合计:76.56+7.2+150+60=293.76万
若是在山东、河南、重庆等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某某软件开发工作室,把主体公司业务拆分成两个500万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的。
则需要缴纳增值税500*3%*2=30万
个人所得税500*2.1%*2=21万
附加税30*6%=1.8万
税收总计30+21+1.8=52.8万
相比之前的有限公司节约了240.96万。
享受税收政策,合理合法的减少企业所得税、分红税上的压力,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讲,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压力大,同样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分公司、子公司享受税收扶持政策,地方留存的70%(增值税地方留存40%,企业所得税收地方留存32%)等于缴100万的增值税可以得到28万的奖励。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奖励给企业地方财政收入的50%-70%。
小编是做税收政策的,直接对接地方税收园区,核定征收、税收扶持、灵活用工、自然人D征等都可以对接,有税收压力缺少进项的老板和财务可以联系。《核定征收政策》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