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总部在南宁,全国各地23家分公司!
南宁工商财税代理记账资质知产代办的老大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推荐文章知识点:《关于税务机关征收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公告》和《关于税务机关征收企业社会保险费转让的公告》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1011月30日,上海、北京、深圳、青岛、天津、山西、山东、吉林、江西、湖南、广西、贵州、四川、新疆、西藏等11个省市发布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起,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关于税务机关征收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解》的政策解读一、《公告》起草背景?根据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有关部署,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转移的指导和实施办法,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和税务部门通过联合数据转移和清理比较、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部署、业务测试和人员培训,具备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转移的条件。为确保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转移顺利有序,切实维护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收益感,按时完成交接任务,制定公告。二、税务机关接收的范围和时间?自2020年11月1日起,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救助)。三、税务部门征收后征收模式?缴费人仍按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会保障或医疗保险机构申报社会保险费,并按社会保障或医疗保险机构批准的应付金额向税务机关支付。四、提供哪些缴费渠道?提供实体、在线、手持、自助等多元化的支付渠道。上门方式包括税务机关设立的税务服务大厅、自助税务终端和政府服务中心的税务窗口,以及商业银行的商业网点。互联网模式包括税务机关提供的社会保障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等渠道,以及商业银行提供的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商业银行代扣代缴。五、什么时候实施?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生效。以下是北京、湖南的公告信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企业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起,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1。征收范围(1)企业和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2)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兼职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2、征收方式和征收期限(1)社会保险费审批后,按照现行社会保险金额向社会保险部门(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方式和社会保险费。企业应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包括当天)前向税务机关支付当月费用;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见灵活就业人员扣除日历(查询网站: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at/office/jsp/bsrl_qt/bsrl.jsp)。征收期限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三、缴费渠道(一)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渠道1.税库银联网纳税,即已签订《银税三方(委托)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的企业,可登录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以下简称单位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download.bjca.org.cn/download/sbgl.zip)完成申报,实现银行转账支付。2.银行批量扣款,即已签订三方协议的企业,由银行定期自动完成扣款。3.“银行端现金缴税”,即已签订或未签订三方协议的企业,可登录“单位客户端”或到各区社保(医保)经办大厅设置的税务窗口,也可到综合办税服务厅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持此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企业已经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的,无需另行与税务部门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原通过同一城市特殊委托收款方式或其他方式支付的企业,可以在与税务机关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后,通过税务银行网络纳税或银行批扣款支付。在与税务机关重新签订三方协议之前,可以通过银行现金纳税支付。(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支付渠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转移税务机关征收后,继续使用社会保险(代理)机构登记的支付方式和支付账户,商业银行每月定期完成批扣款。4、其他事项由于各部门需要共同升级申报支付系统。2020年11月,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支付业务自11月9日起全面恢复,企业应在11月25日前办理支付;灵活就业人员应在11月9日前在原支付账户中存入足额费用,并确保社会保险(代理)机构的登记信息与扣款银行的登记信息一致。特殊保险登记和其他业务仍可在12020年16日起拨打社会保险咨询热线。2020年10月3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税务部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收的公告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改革部署,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一)企业(含非机关事业单位)统称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2)无职工个体工商户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兼职员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二、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费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职工各参 保险种的年度缴费工资; 2020年11-12每月只需申报新变更人员的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一致。企事业单位应当在每月25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当月费用,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政策代扣代缴。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1

1、12按原渠道向社会保障机构申报缴费;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月、按季或按年向税务机关申报缴费。支付人应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三、支付渠道税务机关为缴费者提供网上、手持、自助、实体等多元化缴费渠道。付款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政府服务大厅税收征收窗口自助税(费)终端单位客户端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以及商业银行等渠道支付。四、其他事项2020年11月9日前,税务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对缴费人开展辅导培训,并接受相关缴费事项咨询。11自11月10日起,企业的申报和支付业务已全面办理。请在11月25日前申报和支付。如果支付人对申报和支付业务有任何疑问,他可以拨打 12366 服务热线咨询税务部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机构仍负责保险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分配等业务。如果支付人在处理相关业务时有任何疑问,他可以拨打12333或当地医疗保险部门的服务热线。温馨提示: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读者需要经常留言或点击观看和拇指,否则他们将逐渐无法收到推文!如果您仍然想每天阅读我们的文章,请将税务圈设置为星标,或点击页面下端的观看和拇指。非常感谢。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hzkqcw.com/shuishouchouhua/40138.html
本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分享到: 更多 (0)

南宁头部财税公司 总部在南宁!全国23城都有直营分公司!

联系经理1870775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