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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主播税罚大单又来,薇娅被罚13.41亿元,电商直播该如何缴税

为您提供本文核心观点如下:网红主播偷税漏税、薇娅直播间罚款

网红主播偷税漏税

源沅财管

最近直播电商圈最火爆的新闻,莫过于带货女王薇娅被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发现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黄薇(薇娅)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而这也是今年来税务部门对直播网红处于的第三个“大罚单”。在上月,杭州税务部门对知名网红直播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处于高达9300万元的罚款。由此,也看出了国家税务部门对于网红主播等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将越来越重视。所以直播电商该如何缴税呢?下面源沅财管为大家详细整理分析。

随着金税四期的不断深入和渗透,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投机取巧、变换名目、虚开虚抵、到处找票等行为已不再包不住火,一切没有实际业务为前提的行为都将被查处。所以依法缴税才是直播电商等的正确道路。那么直播电商缴税主要看经营或者工作模式有关。

一、以个人工作室进行直播

目前直播电商常见的经营或者工作模式有四种,第一种是非常多头部明星主播普遍采用的经营模式,那就是主播成立个人工作室,这样与直播平台就形成劳务合作关系。个人工作室一般会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这类型企业取得的收入是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特殊情况下,主管税务部门会核定征收税款,如下:①个人工作室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②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③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等。温馨提醒,个人工作室取得的直播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二、与机构公司签约然后通过平台直播

第二种常见的模式,就是主播与MCN机构经纪公司签约后通过平台直播。这种模式的话,主播与平台没有直接关系,缴纳税款的情况与经纪公司签署协议有关:假如签订的为劳动合同,那么主播就属于经纪公司的员工,机构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主播的个人所得税;假如签订的是劳务协议,那么机构或者经纪公司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主播的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主播,向经纪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三、以直播平台员工身份进行直播

假如主播是直播平台的员工,与平台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样的话,直播平台就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主播的个人所得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主播的工资很多都是以“底薪+提成”形式,那么提成那一部分也是属于受雇报酬,应与底薪一并计入工资、薪金收入,由直播平台在支付工资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四、以个人身份通过平台直播

主播假如以独立个人身份在平台上工作,其与平台仅存在劳务合作关系。那么,直播平台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主播的个人所得税。

比如石斑鱼以个人身份进行直播,在直播间收到打赏70万元,则应按照“劳务报酬”预缴个税=700000*(1-20%)*40%-7000=217000元。在这种情况下,主播需要关注直播平台在支付劳务报酬后,是否按照规定及时为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如果发现为扣缴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以上是对直播电商该如何缴税的整理和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对于这块不熟悉的电商主播们或者电商直播公司建议委托专业正规的代理记账公司去处理,以免陷入财税风险,依法纳税,才是长远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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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网红主播税罚大单又来,薇娅被罚13.41亿元,电商直播该如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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