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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公司注册条件,汽车贸易公司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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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公司注册条件

国际贸易公司注册条件

贸易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2、注册资本(金)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生产企业可视情况放宽条件)。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汽车贸易公司注册条件

加强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风险防范在加强企业风险管理中又具有重要的地位。运输公司经营常见的法律风险问题主要有如下几类

一.交通事故

1、案例一:关键词 挂靠

2021年12月15日6时15分许,燕某滨驾驶鲁AR××某某重型厢式货车沿22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123KM+560M处(惠民县清河镇)时,与同向由西向东行驶的梅某某驾驶的电驱动三轮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梅某某受伤以及车辆、公路树木损坏,梅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惠民县交警大队认定,燕某滨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梅某某无事故责任。鲁AR××某某车登记所有人系极某物流公司,燕某滨为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燕某滨与极某物流公司系挂靠关系,在人民财险济南分公司处投保交强险,保单载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极某物流公司。被侵权人梅某某。一审法院核定各项损失,共计1035448.4元。判决: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梅某生、梅某全、梅某晶、梅某宁医疗费2155.4元;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梅某生、梅某全、梅某晶、梅某宁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180000元。二、王某振、孙某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梅某生、梅某全、梅某晶、梅某宁剩余损失853293元,山东极某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二:关键词 无证驾驶 挂靠 连带责任

2013年7月1日12时30分许,王某山驾驶电动三轮车与王某兵驾驶的装载挖掘机的苏G8XXX8/苏GEXX8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该起事故造成王某山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山付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兵付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兵驾驶的苏G8XXX8/苏GEXX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靠在恒某公司名下经营,该车在人保海州支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王某兵没有驾驶车辆的驾驶证,也没有驾驶挖掘机的操作证。后王某山的近亲属王某国、王某林、王某好诉至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要求王某兵、恒某公司以及人保海州支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等损失。法院经审理认定损失共计218,637.5元,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应由王某兵承担30%,王某山承担70%,遂做出(2013)港民初字第2017号民事判决,判决人保海州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王某国、王某林、王某好11万元,王某兵赔偿剩余损失的30%即32,591.25元,恒某公司与王某兵承担连带责任。该判决生效后,人保海州支公司在2014年9月25日向王月国、王月林、王月好支付了11万元。2016年9月2日,人保海州支公司诉至一审法院,要求王某兵、恒某公司返还其赔偿的11万元。

判决:王某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支公司11万元;灌云县恒某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二项王某兵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三:关键词 无从业资格证 挂靠

2017年10月21日,刘某驾驶渝D×××××车由三溪口往北环方向行驶过程中,车辆碰撞位于右侧行车道与应急车道之间的白色车道分隔线上的车外人员林某孟(林某孟系林某友驾驶的渝A×××××/鲁×××××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的乘车人,因车辆发生故障后下车),后再碰撞道路右侧护栏,造成林某孟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路产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林某友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林某孟不承担责任。太平财险重庆分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约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6.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以上条款均加粗加黑,投保人声明的投保人签章处加盖有平茂物流公司的印章。渝D×××××车登记在平茂物流公司名下,系邓某康挂靠在平茂物流公司经营,该车在太平财险重庆分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不计免赔的商业三者险100万元。刘某系邓某康聘请的驾驶员,刘某的驾驶证登记准驾车型为C1,但刘某未取得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太平财险重庆分公司将行政机关的强制性规定作为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故该条款不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其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而制定,第六条中关于“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且《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刘某从业资格与事故的发生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均不能对抗在驾驶经营性客货运输车辆时应当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规定。本案中,太平财险重庆分公司已就保险条款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刘某为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但其未取得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太平财险重庆分公司可就商业三者险免赔。

案例四:关键词 未年审

2017年9月25日16时许被告李某驾驶鄂A×××××号小型面包车,沿武汉市江汉区长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长港路347号中百超市门前停车后开启驾驶室车门时,遇刘某安驾驶武汉S×××××号电动自行车沿长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由于被告李某开车门时妨碍了其他车辆通行,导致所开启的驾驶室车门与刘某安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右侧相撞,造成刘某安向左侧摔倒在地,此时张某胜驾驶的鄂A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长港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此将摔倒在地的刘某安碾轧拖行,致刘某安当场死亡。同年10月23日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对鄂A×××××号小型面包车的车辆性能进行检验鉴定,认定该转向系、制动系、照明信号装置均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车身及车身附件事故前完好。11月6日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交通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通知书》,认定被告李某及张某胜负该事故同等责任,刘某安无责任。肇事车辆鄂A×××××号小型面包车在被告平安财保湖北分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人民币5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并约定不计免赔,并在事故发生前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原告郜某桐系刘某安唯一直系近亲属。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前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情况属实,但该车辆经鉴定部门检验在事故发生时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因此未年审行为并未增加发生交通事故风险,而导致被告平安财保湖北分公司承保风险的提高,因此一审法院判决:

一、被告平安财保湖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

告郜某桐损失人民币198964元;

一、驳回原告郜某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五:关键词 保险代位求偿权 挂靠

2010年10月2日22时40分,案外人阮怀福(系安徽省合肥市人)驾驶豫PB9265、豫PH057(挂)重型牵引车沿合(肥)徐(州)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至合肥方向771Km+600m处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52平方米,致其所承运的货物毁损,共计烧毁999牌感冒灵颗粒SD、小儿感冒颗粒和感冒清热颗粒2625件。经淮北市公安消防支队认定,火灾事故原因系车辆下坡行驶中,驾驶员踩刹车过久,平板挂车左车前轮轮毂与刹车装置剧烈摩擦产生高温引燃轮胎所致。阮怀福驾驶车辆承运的药品系三九公司所有,事故发生后,深圳保险公司依其与三九公司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承担了保险责任,赔付三九公司1609775元。在深圳保险公司与三九公司所签订的国内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书中,双方约定,甲方(三九公司)必须谨慎选择承运人和运输工具,运输的货物和承运的工具必须符合行业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乙方(深圳保险公司)将不定期地对甲方的运输货物和承运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提供防灾防损方案,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被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者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者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本案中,三九公司在收到深圳保险公司的赔款后,向深圳保险公司出具了权益转让书,将该项保险财产所有权益以及对第三者的追偿权,在保险金赔偿范围内转让与深圳保险公司,并协助其向第三者追偿。

阮怀福承运三九公司所生产的药品,源自于明坤公司的委托。2010年10月2日,双方订立运输合同,约定由阮怀福承运三九公司所生产的药品2625件至合肥天星公司。双方约定,乙方(阮怀福)必须将货物安全、及时、完整无损地运至甲方(明坤公司)指定的卸货地点,运输全过程中,如发生湿损、失窃、损坏、火灾、交通事故、人员伤害等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按实际损失向甲方赔偿。

豫BP9625、豫PH05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系张飞所有,登记在物流公司名下。依张飞与物流公司所签车辆管理合同(挂靠协议),张飞每年向物流公司缴纳挂靠管理费1800元,挂靠期间,张飞自主经营、自行承担经营和运营风险、自行选任驾驶员并承担费用和风险。

2010年1月间,明坤公司与三九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甲方(三九公司)委托乙方(明坤公司)运输其在山东枣庄仓库内的货物。合同期限至2010年12月底。双方约定,运输方式为公路普运,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提货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提货人或提货车辆的车况不符合甲方的运输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对提货人或提货车辆进行调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华润三九承运商运输服务管理细则》规定配载的车辆原则上采取全封闭车辆,特殊情况下可采取高护栏车辆,严禁使用平板车和低护栏车);在乙方提货人和提货车辆满足甲方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开具拣配单和出库单交给乙方提货人;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运输方式运送货物,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装运货物、使用物流箱签,若因措施不当导致产品受损、变质,由乙方照价赔偿;甲方对于运输的货物已自行办理保险,乙方在出险后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取证、鉴定,以便甲方索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索赔,乙方应按照损失货物的同等价值向甲方赔偿;乙方应根据运输的需要自行购买运输车辆的相关保险,自乙方在甲方仓库提货装车完毕起,至乙方将货物悉数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由收货方签收期间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若因装卸、保管、运输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坏或缺失或发生保险范围外的损失的,乙方应按照货物的同等价值向甲方赔偿(除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

判决:判由被上诉人明坤公司、物流公司、张飞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上诉人深圳公司人民币1609775元。

2、法律、法规、规章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22修订)》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一、经营许可方面

1、案例

2、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

(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第四十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一、刑事责任

1、案例

2017年6月18日是父亲节。当天23时许,王某驾驶一辆江苏牌照的重型半挂车,沿着沪瑞线行驶到市区荷花中路路口时违反信号灯通行,为了避让正常驶来的一辆小轿车,王某急打方向盘,导致半挂车侧翻压住了这辆小轿车,造成小轿车被当场压扁,车内的小许、小郑、小叶、小栾瞬间丧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柯城大队民警经过勘查发现,这辆半挂车除了违反信号灯通行、违规加装车灯等违法行为外,还超载了53.74吨的煤炭。公安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驾驶人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6月19日,王某被衢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17年9月8日,王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在柯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天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遇难者家属410余万元。民警到沭阳分公司所在地调查发现和大家印象中设立在写字楼里、窗明几净的公司完全不一样,这家公司只在苏北汽车城租赁了十几个平方米的房间,全部家当只有一个沙发、一张办公桌,地上积满了灰尘。当办案民警进门时,这家运输企业的几名员工正在补做虚假的安全台账,试图混蒙过关、对抗警方调查,却被逮了个正着。民警发现,有892辆全国各地的运输车挂靠在这家公司名下,虽然都装有用于监控运输车是否疲劳驾驶、超速等违法情况的设备,但是这些设备既没有联通后台网络、也没有监管人员,完全是个摆设。除此之外,民警还发现沭阳分公司“挂羊头卖狗肉”:虽然表面是一家运输企业,但是法人代表徐某和安全员尹某实际上从事车辆销售业务,主要利润来自为挂靠车辆办理银行贷款、保险业务所得的回扣。因此徐某和尹某根本未组织王某等驾驶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等。换句话说,当这起交通事故惨案发生时,肇事车辆处于完全没有监管状态。柯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柴淑霞介绍,被告人徐某、尹某在生产、作业中违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考虑到二被告人自首并积极赔偿,可以从轻处罚,山东省临沂新鲁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法人代表徐某、安全员尹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法律、法规、规章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1、案例

2017年12月15日,民生公司(出租人)与赵伟杰(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以及相关附件。合同约定民生公司向赵伟杰出租设备型号为NXG4250D5WC徐工牌汉风牵引车一台(车架号×××1837);租赁物总价款385000元,租赁本金288750元,租赁期限24个月,留购价款100元。《租金支付表》显示还租日期为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5日,赵伟杰每月的15日向民生公司支付租金12915元。《融资租赁合同》第四条第6款约定“承租人应在每期租金支付日之前或当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将租金足额支付到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收款人账户,否则视为逾期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应向出租人支付日万分之五的罚息”。第十二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严重违约:月付累计两期或季付一期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租金,经催告仍不及时支付的。对以上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未付租金及其逾期利息、未到期租金、留购价款等应付款项。第十三条租赁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支付完毕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并履行完相关义务后,则有权以人民币100元留购租赁物。在收到留购价款后,出租人应及时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权转移证书》,并移交租赁物相关权属证明。租赁物过户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同日,保证人许鹏飞与民生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一份,为承租人赵伟杰签订的上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同时,保证人亿锐达公司与赵伟杰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一份,为赵伟杰与民生公司签订的上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无条件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上述合同签订后,民生公司按约向赵伟杰交付了租赁物。

判决如下:

一、被告赵伟杰、李娜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租金34891.71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34891.7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1月16日起计算至付清租金之日止);

二、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拍卖、变卖《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徐工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为豫A2××某某,车架号为×××1837)所得价款偿还上述款项;

三、被告许鹏飞、河南亿锐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赵伟杰、李娜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后,享有向赵伟杰、李娜追偿的权利;

2、法律、法规、规章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未偿还债务时即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不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一、出借资金手续不全、经常出借资金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通知》

一、受理案件时,要检索与原告、被告关联的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合同、追偿权、债权人代位权等纠纷案件,并将检索结果通过案件流程系统随案推送至案件承办人。关联案件数量较多成案件标的较大的,在系统中作出标注或提示。

三、审理涉债权转让的民间借贷和追偿权纠纷等案件时,如被告对原借贷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异议,要着重对该事项进行审查,视情追加原债权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以查明相关事实。防止当事人利用债权转让或担保人追偿等形式,掩盖原借贷关系中的非法放贷行为。

四、审理涉债权转让的民间借贷和追偿权纠纷等案件时,如存在批量案件、标的额巨大等情形,要从以下方面从严审查:

(一)原债权人从事放贷活动是否经监管部门批准。

(二)出借资金的真实来源,是否存在全部或部分虚构借款的情形,原告或原债权人能否提供实际交付借款的凭证,是否存在借款人收款后将借款转回原债权人或其特定关系人,借款人还款的具体数额,是否存在向原债权人指定第三方还款的行为。

(三)原债权人是否存在以收取利息、咨询费、服务费等名义预先扣除本金,原告或原债权人是否故意制造违约或单方认定违约,并以收取造违约金、罚息等名义变相收取高息。

(四)债权转让或担保人代偿借款是否真实,是否有债权转让或代偿的付款凭证。

(五)原告与原债权人、担保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催债的情形。

(六)应当查明的其他有关事实。

化工产品贸易公司注册条件

河南安阳厂房起火的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是做什么的?

据了解,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服装等。

根据经营范围,我们可以推测此次火灾应该就是化工出了问题。

我们都知道,化学产品如果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爆炸。2022年至今已经发生了多起化工产品引发火灾的事故。

昨天的太原化工厂也发生了爆炸,从事化工行业的同志们一定要多注意安全。

贸易公司注册条件及费用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 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 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公司章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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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国际贸易公司注册条件,汽车贸易公司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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