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业主提供接送小孩上学发生的大巴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
某房地产公司已完工一楼盘,共37栋,业主2300多户,房子已基本销售完毕。由于附近没有小学,小区的子女要到离住地比较远的地方上小学,该小区业主纷纷提出要求房地产公司负责上学接送费用。为此,房地产公司租赁辆大巴每天接送该小区小孩上学,预计每天开支在800多元,费用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等费用,全年需开支20万元左右,合同暂签两年。两年后政府在附近新盖的小学完工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问题:
房地产公司发生的上述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
回复:
房地产公司为促进销售而发生的大巴费用与生产经营有关,应列入销售费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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