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我的信息挂职保险公司和申报个人所得税,对我有影响吗?
文章摘要:(二)收入虚增,可能需要补税1、收入虚增达到税务局规定的汇算清缴的条件,需要进行汇算清缴2、收入合并,可能需要进行补缴个税3、如果不补缴个税,记入税务黑名单和信用记录(三)收入虚增,可能涉及退税如果被挂靠人的身份是保险营销员,那么其劳务报酬平常预扣预缴的个税税率最低为20%,如果被挂靠人汇算清缴后其综合所得税率低于20%,那么此时,多预缴的个税会退税;(四)挂靠人力的目的挂靠人力的目的可能有以下几个:1、增员压力2、逃避个税3、套取费用二、被挂靠可能的收入性质如果是被挂靠人的身份是保险机构的内勤员工,其收入是工资薪金所得;
有影响,一起简单分析一下可能的影响。
一、被挂靠的保险机构
(一)挂靠的保险机构
挂靠的保险机构可能是保险公司(更大可能性是人身险公司),也可能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比如保险专业代理/销售公司和保险专业经纪公司。
(二)被挂靠人在保险机构中的身份
被挂靠后,被挂靠人可能是内勤,即保险公司员工;也可能是外勤,即保险销售人员。但是考虑到劳动关系、社保等因素,被挂靠人为保险销售人员的可能性更大。
(三)两次人力清虚
自2018年,保险机构经历了两次清虚:
1、金税三期清虚:金税三期上线后,税务系统中的自然人与公安的户籍人员进行比对,不一致的进行清除。保险机构此次,清除了一定的人力虚挂。
2、银保监局搞的人力清虚:自2019年4月开始到2019年11月结束,也进行了一定的人力清虚,但可能不彻底。
(四)挂靠人力的目的
挂靠人力的目的可能有以下几个:
1、增员压力
2、逃避个税
3、套取费用
二、被挂靠可能的收入性质
如果是被挂靠人的身份是保险机构的内勤员工,其收入是工资薪金所得;如果被挂靠人的身份是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代理人,其收入为佣金所得,即劳务报酬所得。
这两种所得都属于综合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所得。
三、可能的影响
(一)虚增了你个人收入
无论是工资薪金收入还是劳务报酬的收入,都虚增了个人的综合所得的收入。
(二)收入虚增,可能需要补税
1、收入虚增达到税务局规定的汇算清缴的条件,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2、收入合并,可能需要进行补缴个税
3、如果不补缴个税,记入税务黑名单和信用记录
(三)收入虚增,可能涉及退税
如果被挂靠人的身份是保险营销员,那么其劳务报酬平常预扣预缴的个税税率最低为20%,如果被挂靠人汇算清缴后其综合所得税率低于20%,那么此时,多预缴的个税会退税。
(四)被另一半发现
啊?!竟然还有私房钱,解释不清,引发家庭战争……呵呵,玩笑了。
四、应对
(一)跟保险机构沟通
要求立即取消挂名,涉及补税的,要求给予税金。
(二)在个税App进行投诉
(三)向挂靠保险机构的注册地税务局投诉
(四)向保险机构的总公司投诉
(五)向当地的银保监局或分局投诉
(六)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
(七)打12366税务热线投诉
总有一种或数种方式有作用吧。
这也是属于冒名顶替啊,可能涉嫌犯罪,并且对个人征信会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