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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钻戒,开成公司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用来抵扣进项吗…

买钻戒,开成公司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用来抵扣进项吗?

文章摘要:总结:判断购买钻戒能否抵扣进项税额,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就是该项业务是否符合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否取得合法合规的发票;如果是礼品馈赠,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进项税发票,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第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是否能够抵扣,应该看具体情况。

一、如果公司买钻戒是用来销售的

如果购买是用来销售,此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可以正常抵扣的,其成本为公司正常成本。

但从你题意看,你公司应该不是经营钻石销售业务的。

二、公司购买钻戒不是用来销售

(一)购买钻戒是公司运营的合理成本

除了用作礼品馈赠,个人实在想不出还有用在哪方面是合理成本。如果是礼品馈赠,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进项税发票,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第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钻戒,常理为个人消费。故不能抵扣进项税,同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与招待费一起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也有可能,用作装修装饰,或展览展示,作为合理的费用其进项税可以抵扣,但个人感觉太牵强,税法认可这种合理性的可能性极低。

(二)购买钻戒不是公司运营的合理成本

这种情况下,进项税既不能抵扣,也不能计入公司的成本和费用。

钻戒晶晶亮,购买不彷徨。若入企业账,还需细思量。

答:不能。理由如下: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因此,钻戒属于个人消费的奢侈品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如果的确是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可以抵作公司运营成本。但你的提问我看了很多遍,感觉应该不是,否则就不会说“开成公司的”。

增值税抵扣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业务用途不是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一个是形式上符合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购买钻戒是不得抵扣进项的。

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要看该项交易是否与企业经营密不可分,是生产经营需要。

除非公司购进钻戒用于生产经营,否则不予抵扣。

一般情况下,购买钻戒都是用于个人消费,而用于个人消费的项目,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比如说,老板娘私人购买钻戒,取得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了。

但是也有例外,假如以公司名义购进钻戒用于生产经营,比如再对外销售,或者对外赠送,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假如未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取得普通发票能否作为成本入账?

对于公司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的普通发票来说,能否作为税前成本或者费用扣除,要根据该项交易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联,是否合理。

一般从常理来判断,购买钻戒主要是用于私人消费,与公司生产经营并无关联,即使取得公司抬头的发票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如果购买钻戒与公司业务是密切相关的,比如公司是珠宝首饰销售公司,或者是模特公司,经营需要购买钻戒作为展示用途,这种情况下,购买钻戒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

总结:判断购买钻戒能否抵扣进项税额,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就是该项业务是否符合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否取得合法合规的发票。每个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千差万别,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是个人消费,个人购买,个人出钱,不论是公司的老板还是员工,开成公司的进项发票,就不是能不能进项抵扣、作为公司成本的问题了,而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涉嫌虚开发票。这种情况没有什么讨论的余地。

下面我们来看,公司出钱购买的情形,这种情况是可以开给公司专用发票的。

一、公司买来作为员工福利奖励业绩突出员工。那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见,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员工客户个人属于上述不得抵扣的范围,无论是否取得发票,按规定均不可抵扣进项税。

二、公司买来用于促销,比如说买房送钻戒,这种情况两种观点,一是属于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此时不允许进项抵扣。一种观点认为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属于广告和我业务宣传费范畴,应该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进项允许抵扣。

三、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的行为,属于用于交际应酬需要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支出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的5‰部分,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属于用于广告宣传费,也是需要视同销售,同时广告宣传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一般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扣除依据是发票以及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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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买钻戒,开成公司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用来抵扣进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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