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阅读重点有下面几个方向: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其税务登记
文章摘要:根据现行规定,在转登记日前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2、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在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营业销售额超过500万就得转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就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了;
很久以前,人人都想当正规军(一般纳税人),因为可以开专票呀,都不想当小规模纳税人,听起来就感觉像市场经济的旁听生、民兵。但是,一般纳税人并不是谁都可以当,有其严格的条件,需要进行申请、认定。
大家没有想到的是,近两年风水轮流转,小规模纳税人开始吃香了。因为经济方面的一些问题,国家大力扶持中小型企业,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就称为扶持的对象,免税、减税,简便办事流程,各种优惠层出不穷。
而且,为了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优惠,扩大扶持的覆盖面,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由此引发出一个新问题,就是一批原来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也在500万元这根标准线之下。如果不让他们享受优惠,很明显存在不妥之处。
所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在第五条明确,我国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转换并不强迫,“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需要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因此,一般纳税人是否转换小规模纳税人,还要看纳税人自己的意愿。
根据现行规定,在转登记日前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的一个强制前提就是,申请之月起往前12个月内,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这个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税务局的金三系统,在受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的时候,系统会自动进行监测,如果数据采集发现企业自申请当日起往前12个月没,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了,在金三系统里根本就操作不了。
同理,税局的金三系统里,每年都会自动对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进行自动检测,一旦发现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就会把风险信息推送给税务分局,核实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的,就必须把还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
所以,一般纳税人想要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首先看你的销售额有没有超过500万元,如果超过了,就别费劲了。
感谢邀请。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慎重,一旦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
因为,一般纳税人的应缴税款的计算是,货物或应税劳务价税分离后,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缴税款的计算是,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简易征收率和货物或应税劳务价款的乘积。
2018年5月,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举措正式实施。相关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很多公司老板是项福利政策。想要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老板要抓住机会了。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1、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流程:
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带营业执照原件去,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当即完成转登记;如果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不符合相关条件,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办理是有时间限制的,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想办理的老板得抓紧时间办理。
2、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在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营业销售额超过500万就得转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就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了。
3、在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前,一定要考虑到公司的自身经营情况比如:客户是否会接受3%税率的发票、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税负变动和议价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需要转登记。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