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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人所得税费用(企业职工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

文章阅读关键词:企业职工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工资个人所得税费用

私车公用能否睡前扣除?

现在私车公用现象太普遍存在了,实务中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形式都有,下面来谈谈涉及的税收问题,还望大家指正!

1.企业所得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所以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但是不包括车辆保险,年检等固定费用。

2.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车辆合同,支付给员工的租金等费用,员工向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是按“财产租凭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员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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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工资个人所得税费用(企业职工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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