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要素如下:个人汇算清缴常见问题以及解答、个人汇算清缴结束时间
源沅财管
个人汇款清算又开始了!我相信去年大家都经历了结算,根据文件,从2021年3月1日开始,结算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面对历史上第二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关于以下重点问题,源沅财务管理提醒大家。
1.谁需要结算税金?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算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情况之一,需要进行年度汇算
(一)预付税额超过年度应纳税额申请退税的;
(2)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补税金额超过400元。
2.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算如何计算?
根据税法,2020年度结束后,居民个人(以下称为纳税人)需要总结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得的工资、劳务报酬、原稿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收入(以下称为综合收入)。
扣除费用6万元及特别扣除、特别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扣除速度计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扣除2020年度预纳税额,取得应纳税额或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或补税。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还或应补税额=[(综合收入-60000元-三险一金等特别扣除-儿童教育等特别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预付税额。
根据税法的规定,年度汇财产租赁等分类收入无关,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合并综合收入计算纳税的年度一次奖金等收入。
3.今年个人汇算清缴的新变化。
(1)单位代理确认-增加电子确认。
纳税人选择公司代理年度汇款的,必须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与公司确认。与2019年度汇算确认扩充了电子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邮件、邮件、微信等确认,与书面方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申报表的预填写服务。
在网上税务局,税务机关已经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思想综合收入的预付申报数据直接填写在申报表上,纳税人处理年度汇款更加方便快捷。
3.2020年结算-关联2019年度。
关系到纳税人2019年度汇算补税和2020年度汇算退税。简而言之,只有处理2019年度的汇算,才能处理2020年度的汇算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取得退税,综合收入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预付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方便的退税功能。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可以通过简单的申报表进行年度汇算退税。
申请2020年度结算退税的纳税人,如果有2019年度结算补税但没有处理的情况,或者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结算申报有疑问,但拒绝订正或说明情况,在2019年度结算申报补税、订正申报或说明情况后,必须依法申请退税。
4.新增制度规定-首次违规不罚款。
建立初违不罚制度。纳税人处理年度汇款是因为非主观故意的原因,如果提交的申报信息填写错误,年度汇款多退还或少缴纳税金,纳税人可以自主或在税务机关注意后立即纠正,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