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讲财税
每年年初所有企业都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经营所得税的个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三月底,距离现在还有2天的时间。
什么是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纳税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合并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以下的五类企业和个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1.个体工商户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注:凡是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也就是说,2020年度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举例】:
张三有a 、b两家个人独资企业,两家企业均为查账征收,a企业全年利润9万元,b企业全年利润28万元。
合并汇算前需要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a企业个人所得税7500元(9万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元),b企业个人所得税45500元(28万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0500元),张三共计需要缴纳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53000元。
合并汇算后需要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a、b企业利润合计37万元,张三需要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70500元(37万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40500元)。
经营所得汇缴能否减去6万元?
除了工资薪金综合所得允许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以外,经营所得也可以允许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但是注意不要重复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在哪缴?怎么缴?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但要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汇算清缴日期提醒:
1.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底结束!
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6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