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七邦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贸易公司公司转让)
本文知识点归纳及重点: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光大金瓯副总经理
标的债权清单基准日:2021年5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 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5月2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宁波七邦贸易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宁波七邦贸易有限公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CEBAMC-NB-B-2021-020】),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经依法转让给宁波七邦贸易有限公司,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各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宁波七邦贸易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宁波七邦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宁波七邦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七邦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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