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文章知识点: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时间到了又未按约定出资、公司章程股东出资时间
年底要账忙啊,一大早朋友就打过电话咨询一个要账的事情。朋友开了一家商贸公司,2019年给一家有限公司提供了一批物品,目前还有尾款10几万元,一年多了都没支付。这家公司经营不善,也没钱支付。
不过,朋友查到该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但没有实缴,问能否直接向股东追责,让股东还钱。
我问他,这家公司章程怎么规定的出资,朋友说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是一次性出资,时间是50年,到2068年才能出资完毕。以下是我给朋友的回复:
一、不能违背公司章程要求股东提前出资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是2068年,50年的出资期限也是股东的权利,作为债权人没权要求股东的这种权利减少或限制股东的这种权利,不能要求股东提前出资。
二、债权人可以在以下情况要求股东提前出资
(一)公司快完蛋了
1、公司已经破产,无资产偿债,可以要求股东尽出资义务;
2、公司还在经营,但人民法院发现无可以用来偿债的资产,可申请破产,要求股东尽出资义务;
3、公司处于清算状态,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要求,股东尽出资义务。
(二)股东故意延长出资期限
比如上述公司是2018年成立的,如果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是2019年,但为了逃避债务,开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将出资期限由2019年延长到2068年。这个时候,因为股东是故意逃避债务,所以可以要求股东尽出资义务。
朋友听了,表示感谢,他说他知道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