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划重点,请关注以下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销售额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确认收入
马老板今年公司销售形势不错,连续12个月销售收入马上就要突破500万元,但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咨询该怎么处理?
其实这个事情要辩证地看。一般纳税人不是洪水猛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一定是坏事。
根据规定,连续12个月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小于50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必须保证连续12个月销售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销售收入马上达到500万元,但又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这种情况可以再注册成立一家新公司,改用新公司经营,这样,由于销售收入控制在500万元之内,可以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并不一定对公司最有利,因为有些客户需要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最好的办法是,手下控制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这样可以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来开具不同税率的发票。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就用一般纳税人公司与其交易;需要普通发票的客户,就用小规模纳税人与其交易。这样,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争取更多的客户,通过扩大销售收入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公司在进货渠道上多了一个选择。可以提供增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可以用一般纳税人公司与其开展业务往来;对于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价格优惠的企业,可以通过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与其进行交易。